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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法院驳回第二起慰安妇受害者对日索赔诉讼
http://www.CRNTT.com   2021-04-21 15:21:30


  中评社香港4月21日电/韩国慰安妇受害者在国内法院针对日本政府提起的第二起索赔诉讼被驳回。

  韩联社消息,韩国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15庭(庭长闵圣喆)21日上午驳回了李容洙等慰安妇受害者和金福童等已故慰安妇受害者及其家属20人发起的对日索赔诉讼。驳回意味着不符合诉讼条件,法庭认为日本享有国家主权豁免,即不受韩国法院管辖。法庭列举欧洲国家二战受害者对德索赔诉讼也因国家主权豁免原则被驳回的先例,并解释说,如果认定国家主权豁免,难免在宣判和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生外交冲突。

  法庭还指出,韩日2015年就慰安妇问题达成的协议具备外交形式,有着权利救济的性质,虽然谈判过程中没有征求受害者们的意见,内容和程式上有一定的问题,但很难仅凭这些就认定政府超越或滥用裁量权。协议是双方达成的,不可能只贯彻韩国一方的立场,虽然协议文本未能征得受害者的同意,毕竟走了意见征求程式,部分受害者还领取了和解治愈基金会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赔偿金。

  法庭最后说,受害者们饱受折磨,国家付出的努力和成果似不足以抚平伤痕、补偿损失,但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慰安妇问题的解决需要包括外交交涉在内的努力。

  这一结论与今年1月的第一起慰安妇索赔诉讼获胜形成对照。已故的裴春姬等慰安妇受害者及其家属12人提起的第一起对日索赔诉讼,经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34庭(时任庭长金正坤)审理,被判胜诉。法庭认为日本的违法行为不在国家主权豁免之列,认可了韩国法院的管辖权。因日本对此未予回应,一审判决成为该案的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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