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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大法院驳回朴槿惠案原判
http://www.CRNTT.com   2019-08-30 11:32:29


(来源:央视网)
  中评社北京8月30日电/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29日就前总统朴槿惠亲信干政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处朴槿惠有期徒刑25年和罚金2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18亿元)的原判,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法庭认为,在对朴槿惠的一审、二审判决中,未将受贿罪与其他犯罪嫌疑分别宣判,因此判决有违法理。韩国《公职选举法》规定,应该将适用于总统等公职人员的关于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的受贿嫌疑和其他犯罪嫌疑分别宣判。

  有法律专家指出,鉴于韩国大法院的判决结果,未来首尔高等法院将对已判定朴槿惠有罪的受贿罪和其他嫌疑,如滥用职权和索贿行为等,分别予以判决,这样总量刑很有可能会增加。

  当天,韩国大法院还驳回了亲信干政案中去年2月二审时判处三星电子副董事长李在熔缓刑的判决结果,并将原案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法庭认为,李在熔对朴槿惠和崔顺实提供的贿赂中还有超过50亿韩元的犯罪事实,并认为李在熔通过向朴槿惠和崔顺实行贿以获得三星集团继承权。

  韩国司法界普遍认为,李在熔案在被发回重审后,其被加重量刑的可能性增加。此前的二审中,李在熔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4年执行。

  据韩国媒体报道,上述判决结果于29日下午2时在韩国大法院大法庭宣布。朴槿惠亲信干政事件爆发3年后,大法院终于作出终审判决,因此韩国各界对判决结果高度关注。大法院外挤满了支持和反对朴槿惠的民众,有关方面加强了相关警备。

  据了解,出席当天宣判的有大法院院长金明洙和12名大法官,现场氛围肃穆。与一审和二审不同,大法院的终审判决无需被告人出席,因此朴槿惠、李在熔等人并未现身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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