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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
http://www.CRNTT.com   2019-03-18 10:57:55


 

  宗教极端主义打着伊斯兰教旗号,但完全违背宗教教义,并不是伊斯兰教。长期以来,他们把极端思想与宗教捆绑在一起,与广大信教群众捆绑在一起,与社会生活捆绑在一起,煽动群众“除了真主以外不能服从任何人”,教唆信教群众抵制政府管理;鼓吹把一切不遵循极端做法的人都视为异教徒、宗教叛徒、民族败类,煽动辱骂、排斥、孤立不信教群众、党员干部和爱国宗教人士;否定和排斥一切世俗文化,宣扬不能看电视、听广播、读报刊,强迫葬礼不哭、婚礼不笑,禁止人们唱歌跳舞,强制妇女穿戴蒙面罩袍;泛化“清真”概念,不仅在食品上,而且在药品、化妆品、服装等物品上都打上清真标签;无视新疆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多姿多彩、辉煌灿烂的传统文化,企图割裂中华文化与新疆各民族文化的联系。这一切,都是对现代文明的否定,都是对人类进步的破坏,都是对公民人权的粗暴侵犯。

  三、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行为严重践踏人权

  在分裂主义的影响下,新疆恐怖主义势力、极端主义势力大肆实施破坏活动,给新疆社会稳定带来极大危害,给各族人民造成极大伤痛。据不完全统计,自1990年至2016年底,“三股势力”在新疆等地共制造了数千起暴力恐怖案(事)件,造成大量无辜群众被害,数百名公安民警殉职,财产损失无法估算。

  疯狂残害普通民众。1992年2月5日,正当中国各族人民欢度春节时,恐怖组织在乌鲁木齐市52路、30路公共汽车上实施了2起爆炸案件,炸毁公共汽车2辆,造成3人死亡、23人受伤。1997年2月25日,“东突”恐怖分子实施了乌鲁木齐市2路、10路、44路公共汽车爆炸案,炸毁3辆公共汽车,致使9人死亡、68名乘客重伤。2011年7月30日,2名恐怖分子在喀什市美食街路口劫持一辆卡车,持刀杀害司机后,驾车冲向人群,并下车持刀砍杀路边群众,造成8人死亡、27人受伤;次日,恐怖分子在该市人民西路香榭大街步行街疯狂砍杀路人,造成6人死亡、15人受伤。2012年2月28日,9名恐怖分子在喀什地区叶城县幸福路步行街持砍刀袭击群众,造成15人死亡、20人受伤。2014年3月1日,8名新疆籍恐怖分子在昆明市火车站广场和售票厅持砍刀疯狂砍杀群众,造成31人死亡、141人受伤。2014年4月30日,2名恐怖分子混入乌鲁木齐市火车南站出站口人群中,1人持匕首袭击群众,另1人引爆手提箱内爆炸装置,造成3人死亡、79人受伤。2014年5月22日,5名恐怖分子驾驶2辆越野车冲破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早市防护栏,冲撞碾压群众,引爆爆炸装置,造成39人死亡、94人受伤。2015年9月18日,一伙恐怖分子袭击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一处煤矿,造成16人死亡、18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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