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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 
http://www.CRNTT.com   2018-10-18 13:26:23


(图片来源:网络)
  中评社北京10月18日电/刚刚过去的9月,北京、广州两地相继挂牌成立互联网法院,这是我国继去年在杭州成立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之后,在互联网司法领域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司法体制迎来多轮改革,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步伐大大加快,成为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机关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5年5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让“告状难”问题真正成为历史。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相继成立6个巡回法庭,实现最高审判机关重心下移,被群众称为“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2013年至2017年,督促侦查机关立案9.8万件、撤案7.7万件,追加逮捕12.4万人、追加起诉14.8万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62.5万人、不起诉12.1万人。

  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重大冤错案件被依法纠正,并依法予以国家赔偿,让正义最终得以实现;2013年至2017年,全国法院再审改判刑事案件6747件,对2943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931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

  为了从根本上防范冤假错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国司法机关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实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全国法院从21万名法官中遴选产生12万名员额法官,全国检察机关从原有16万名检察官中遴选产生8.7万名员额检察官,法官检察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充分激发广大法官检察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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