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毛泽东关于“宪政”到底说了什么?
http://www.CRNTT.com   2014-05-04 00:08:10


  中评社北京5月4日电/【核心提示】当今,一些人套用西方“宪政”概念,拿西方宪政来框定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其意图是要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同我们的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对立起来,认为只要不放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不承认中国是法治国家,就认为中国还没有真正的宪法,就还要“制宪”,这显然是别有用心的。
 
  1940年,毛泽东在由延安各界代表人物参加的宪政促进会成立大会上,作了一篇题为“新民主主义的宪政”的演说。70多年后的今天,该演说中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的宪政”被一些人当作中国走“宪政”道路主张的重要思想依据。
 
  那么,在这篇演讲中,毛泽东关于“宪政”到底说了什么?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汪亭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此展开了深入分析。
 
  欧美式的宪政“我们万万不能要”
 
  《中国社会科学报》:《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发表于70多年前,在这篇演说中,毛泽东关于“宪政”说了哪些内容?
 
  汪亭友:近年,主张在中国搞“宪政”的人,设法寻找思想上、理论上的根据。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就成了他们的一个重要“根据”。
 
  关于“宪政”,毛泽东在这篇演说中首先分析了当时几种不同的“宪政”。一是欧美式的宪政,主要在英、法、美等国。毛泽东认为这是“旧的、过了时的、资产阶级专政的民主政治”,“实际上都是吃人政治”,“这种反动的东西,我们万万不能要”。二是中国的顽固派即蒋介石集团主张的所谓“宪政”,顽固派并非真要在中国搞宪政,他们实际上要的是法西斯主义的一党专政,目的是借此欺骗人民,毛泽东形象地称之为“挂宪政的羊头,卖一党专政的狗肉”。三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想要在中国实行资产阶级专政的宪政,毛泽东认为这类“宪政”是要不来的,因为“中国人民不欢迎资产阶级一个阶级来专政”。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