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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委”陈师孟(中)、王幼玲(右)、蔡崇义15日下午一同召开记者会说明管中闵弹劾案。(中评社 张嘉文摄) |
中评社台北1月15日电(记者 张嘉文)台湾大学校长管中闵因担任“国发会主委”期间,替周刊撰写社论,“监察院”今天中午通过弹劾,认定管违反公务员服务法。台大校方回应表示,目前还没收到任何公文,无法表达任何看法。
“监委”陈师孟(中)、王幼玲(右)、蔡崇义15日下午一同召开记者会对外说明弹劾管中闵一案。三人都是蔡英文所提名,陈师孟属深绿。
根据“监察院”公布的“监委”投票名单,属于蔡系的“监委”陈师孟、田秋堇、林盛丰、瓦历斯贝林、张武修、杨芳婉等6人,加上属于马系的“监委”方万富共7人投下同意票。另外4位马系“监委”江明苍、王美玉、刘德勋、章仁香则投不同意票。
“监院”也出示壹传媒台湾分公司2010至2016的7年之间支付给管中闵的稿费统计,7年之中共有新台币400万元。
管中闵被弹劾事由是因在“国发会主委”任内替周刊不具名撰写专栏赚取稿费,因此即使移送公惩会,也是对“管主委”惩处。但“国发会主委”是政务官,只有申诫与撤职两项处分,但后者极少用到,因此一般而言,对政务官的弹劾,象征意义大于实质。而管中闵去年当选台大校长,是在被弹劾行为发生之后,彼此之间没有延续性,因此应该不受影响。
“监察院”今天下午由“监委”陈师孟、王幼玲、蔡崇义一同召开记者会对外说明此弹劾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