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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委:台干被迫赴大陆复工一定会变成灾难
http://www.CRNTT.com   2020-02-17 10:42:32


绿委洪申翰(左)以及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共同召开“台干被迫赴中,恐成防疫漏洞”记者会。(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评社台北2月17日电(记者 黄筱筠)中国大陆许多工厂陆续复工,民进党不分区“立委”洪申翰以及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共同召开“台干被迫赴中,恐成防疫漏洞”记者会。洪申翰表示,目前接获很多台干或是台籍员工跟他们陈情,被中国大陆工厂急CALL回去复工,造成台湾员工人心惶惶。他们也要求“劳动部”等行政部门应该采取更积极的作法,保障台籍员工,避免成为防疫破口,到中国复工的台籍员工越来越多,“一定会变成灾难”。

  洪申翰说,被迫赴中工作的台湾人将面临极大不稳定性与生命安全风险。因此,在中国疫情尚未控制钱不该让员工冒险,而台湾政府更应尽力保护台湾员工的选择权利。

  洪申翰说,因为台商老板在中国设厂,但是中国确诊病例没有减缓时,就急CALL台籍员工回中国复工,台湾行政权可能行使不到,也确实不容易行使到中国范围,但是如果什么都不做,被迫到中国复工的台籍员工越来越多,“一定会变成灾难”,这让台籍员工承受非常大的感染病毒风险,企业这样做把台籍员工当成赌注,也牺牲员工的生命安全,增加防疫成本跟负担。

  他也说,甚至有些在大陆设厂老板要求台籍干部要带五盒口罩上缴再重新配给,重新分配后口罩不足,资方应该提供充足口罩,这是厂区的责任,不应该引渡物资过去上缴给厂商,相关部会要注意有没有这样情势,必须要有必要惩罚。

  洪申翰也说,在中国工作的台籍员可以分成三个类别。一种是,短期出差性质;二是,长期派任在中国关系企业,台湾母公司为控制公司;第三种是,在中国陆资公司上班,与台湾企业无关。第一种,依民法第483-1条,劳工可以主张给付拒绝权,检讨政府强化介入的权限;第二种,“劳动部”应该要求台湾公司遵守“劳动部”规范,否则未来政府采购、租税优惠待遇或企业贷款审核上,都会给予负面评价等。

  第三种,他也说,因为中国公司并非台资,比较难以台湾法规协助,但陆委会应该要求海基会去了解目前这一部分人面对的各种状况,与台湾员工建立资讯管道,如果真的有发生违约或是不利台籍员工状况时,海基会应该要提供协助与必要协调。

  孙友联表示,有些台干是滞留在中国,但是也听到一些基于公司内部调度要复工,台籍员工的压力很大。复工就是容易社区感染、聚集感染发生,我们还要把台籍员工送过去吗?政府应该更积极措施,不要把人往疫区送。2003年SARS就发生过很多员工被要求去中国大陆出差,希望劳动法可以积极处理退避权,预防职灾发生是基本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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