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社评:香港立法会应成维护基本法坚强柱石
http://www.CRNTT.com   2016-10-20 01:06:25


  中评社北京10月20日电(评论员 乔新生)2016年10月19日,香港立法会举行全体会议,一些爱国爱港的立法会议员采用集体退场的方式,有效地阻止了首次立法会议员宣誓中发表侮辱国家和民族言论少数议员重新宣誓行为。

  香港立法会是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组建的立法机构,香港立法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展过程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令人感到遗憾的是,香港立法会议员宣誓过程中,个别香港立法会议员公然侮辱国家,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是可忍孰不可忍。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香港立法会的议员承担着不断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制的历史重任,如果香港立法会议员带头违反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香港立法会议员宣誓过程中公然侮辱国家,那么,其行为构成“本身违法”。

  换句话说,少数香港立法会议员的所作所为,实际上是公然挑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权威,是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确立的香港立法会制度公然蔑视。对于这种行为,学术界有两种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应当褫夺香港立法会议员的资格,因为香港立法会议员必须宣誓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必须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确立的一国两制原则无条件赞成。如果不赞成一国两制,不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那么,就失去了香港立法会议员的资格。香港立法会议员的权力来自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既然不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那么,其行为就构成“本身违法”,立即失去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的资格。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要想当选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必须符合立法会议员选举资格,并且主动参加选举,当选之后应当宣誓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如果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那么,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的遴选程序就没有完成,行为人就没有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的资格。按照程序正义的原则,如果在香港立法会宣誓过程中,没有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那么,就不具备当选香港立法会议员的资格。在美国“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件中,马伯里虽然当选治安法官,但是,由于国务卿没有送达委任状,因而对其法官的资格存在争议。美国天才法官马歇尔在处理这一案件的过程中,认为按照美国法律规定,当选法官必须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总统签署和国务卿盖章,马伯里取得了法官资格。但是,由于马伯里先生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直接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违反了美国宪法所确立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管辖权的规定,因此,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不能支持马伯里先生的诉讼请求。马歇尔法官在这一案件中创造性地适用司法审查制度,确立了美国司法机关的法律地位。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以向香港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香港司法机关就香港立法会议员宣誓问题作出裁决。如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认为,香港法院处理这一案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那么,也可以向中央政府申请,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或者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就香港立法会议员的选举和履行职责制定法律规则,以确保不会再发生类似事件。
 


【 第1页 第2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CNML格式】 【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