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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中国是数字合作的积极推动者
http://www.CRNTT.com   2021-11-04 00:01:11


 
  马来西亚政府与中国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合作,在马来西亚的吉隆坡建设电子海关,发展跨国投递业务。马来西亚消费者可以购买中国的电子产品,而中国消费者可以通过电子海关,直接进口马来西亚的水果。尽管在实施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电子发票与传统发票同时存在、电子支付相互认证的问题,但是从整体来看,中国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与马来西亚合作建设的电子海关和面向消费者的保税区对推动中国与马来西亚贸易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在电子化基础之上,实现了海关无纸化作业,形成了电子发票,推广了电子支付。但是,正如人们所知道的那样,2020年6月12日正式签署协议到现在,真正实施的时间并不长。再加上三个国家都是经济规模相对较小的国家,因此,在数字经济合作过程中还没有产生巨大的国际效应。中国提出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显然是意识到该协定的现实重要性,希望通过加入该协定,推动太平洋地区经济合作更上层楼,希望借助于该协定,加快数字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步伐。

  数字经济最大问题就在于数字本身。数据是一种财产,这种财产不仅具有财富属性,同时还具有人格属性。换句话说,在数字财产中,存在着身份信息与个人信息,因此,数字国际贸易的开展,必然会出现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中国未雨绸缪,先后制定了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刚刚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一方面弥补了我国网络安全法和数据安全法的立法不足,对个人信息实施全方位地保护;另一方面,对于个人信息的跨境流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国地理信息不准出境。国家网络信息监管部门出台具体的规则,掌握百万用户信息的经营者,申请到海外资本市场经营,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否则,其行为构成违法。中国在保护个人信息和国家信息方面,已经制定了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

  中国法律制度体系与《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完全匹配。中国加入该协定不存在任何问题。只要这三个国家接纳中国,那么,中国就会成为第四个缔约国。

  可以肯定的是,新加坡是中国的友好邻邦,智利是中国在拉丁美洲重要合作伙伴,而新西兰是中国在南太平洋地区重要的贸易合作伙伴,他们不会反对中国加入该协定。中国和这些国家共同努力,推动《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对于未来数字经济时代自由贸易标准的制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中国不谋求成为霸权国家,当然也不会谋求成为数字霸权国家。中国虽然是一个重要的数字经济体,但是,中国绝对不会利用自己在数据方面的绝对优势,将中国意志强加于其他国家。中国希望在数字经济时代,消除各国之间发展的鸿沟,希望发达国家能够借助于数字技术,推动发展中国家实现数字经济发展转型。中国愿意和太平洋地区国家共同努力,为建设一个和平数字经济体,作出更大的贡献。

  首先,按照《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缔约国之间必须磋商接纳新的成员。可以肯定的是,新加坡和智利、新西兰不会反对中国加入。中国加入该协定,可以使该协定成为一个具有影响力的数字经济协定,成为一个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数字经济自由贸易区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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