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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反击西方人权外交的重要武器
http://www.CRNTT.com   2021-06-13 00:01:14


 
  对外国实施制裁,对参与制定、决定、实施歧视性限制措施的个人、组织及其关联人实施制裁,不是中国的本意。中国希望各国和平相处,希望各国按照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平等对待中国。 

  可是,如果对中国发起外交攻势,动辄以人权、民主为理由,对中国实施制裁措施,试图以较小的代价甚至没有任何代价,损害中国的国家利益,那么,中国除了奋起抗争之外没有其他选择。 

  中国对于外国、外国组织、外国公民实施制裁,是不得已而为之。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反制裁法”的题中应有之义。换句话说,如果西方国家没有对中国实施制裁,中国绝对不会动用这一法律武器,动辄对其他国家实施制裁。 

  中国的制裁是必要的,也是有限度的。中国制裁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限制人员往来。对实施制裁的个人,中国外交机关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已经签发签证的,予以注销,并且驱逐出境。这是各国通行的做法,也是人之常情。

  中国绝对不允许外国政客对中国实施制裁措施,可是其本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中国一定会对那些在美国国会大放厥词,动辄要求对中国实施制裁的外国政客及其家人和他们背后所代表的既得利益集团实施制裁措施,限制他们进入中国境内,从事商业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国不会允许一些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获取商业利益,回到国内之后,要求国会出台法律,对中国实施制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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