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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专论:如何防止香港成分裂中国前沿阵地
http://www.CRNTT.com   2015-01-28 00:57:46


  中评社北京1月28日电(特约评论员 乔新生)香港基本法第23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这项条款不是授权性法律条款,而是强制性法律条款。法律条文不仅明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而且对危害国家安全的具体表现形式作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严格依法办事。

  令人感到遗憾的是,2002年9月2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布《实施基本法第23条咨询文件》,正式启动危害国家安全的立法程序,但由于受到香港立法会的掣肘,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宣布撤回贯彻落实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3条规定的《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至此,香港保护国家安全的立法进程完全停止。现在,香港已经成为各国情报机关特务冒险的乐园,已经成为颠覆国家的重要基地,在香港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甚至有人公然提出香港独立的口号,少数犯罪分子胆大妄为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冲击香港驻军的营地,试图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达到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的目的。

  针对香港政制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一些学者建议香港特区政府应当尽快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制定专门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条例。但是,也有一些学者认为,香港当前所面临的问题不是无法可依的问题,而是有法不依的问题。香港法律体系非常复杂,其中既有成文法,也有判例法,依照这些法律规范,完全可以解决香港治安混乱和破坏国家安全的问题。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应当尽快将现有法律体系中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条文罗列出来,确保香港在政治发展的过程中不会出现大的动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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