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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现状论
http://www.CRNTT.com   2023-01-30 16:52:03


 
  就“现状”一词,作为一种关于现存生活状态全貌的总体抽象,内涵两个维度的状态呈现:“事实维度”与“法理维度”。前者构成主体之具体生活与生存事实所在,构成“日常的生活”,具有鲜活性、现实性;后者构成主体在社会中所互相建构的、作为抽象的法律、法理等状态,构成“抽象的生活”,具备抽象性、高位性。对于前者,即使就两岸尚未迈入政治谈判、台湾尚未提出自身要求之前提下,大陆的保证是“台湾现行的生活方式一律不变”。就“事实维度”而言这是一种“维持事实维度现状”的承诺,台湾人民的“日常生活”即现实的、鲜活的生活状态维持不变。

  就“法理维度”而言,它关乎“抽象的生活”,主要指涉“中华民国”及其延伸的一系列符号或象征体系,在两岸政治谈判中,可能带来两岸“法理现状”的共同调整,即“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消融于指代“中国”的新符号。法理维度上,“统一”这一方式会带来“抽象的生活”之改变,特别是符号或象征系统之改变。台湾人应当认真思考,自身对于统一后的法理改变,究竟是“统一无损者”,还是“统一受损者”,以此作出理性的判断与取舍。但可以明晰的是,台湾现存意义符号下的最大“政治受益者”,将成为最大的“统一受损者”,因为其将不复有汲取这一意义象征系统之政治利益的功能。对于最大“统一受损者”的政治利益,民众当明晰其操弄民粹的立场前提所在,更当审视其是否可能真正负起可能到来之战争的责任。选民当理性思考统一问题,并明确“统一无损者”与“统一受损者”的实际区隔。依照“自身之本位”确立观点与立场之基点所在:“抽象的生活”、“符号的生活”毕竟是高于生活的。区分法理维度的“统一受损者”与“统一无损者”,与事实维度的“统一利得”或“统一受损”与否,是台湾社会走出统一议题之“他者化遮蔽”的理性解放,诉诸理性而非预设,去真正审视统一命题。

  三、可支点化的现状

  关于“现状”一词,也亟待澄清,也可以引为“和平”的支点所在。这个词谓所标识的对于当下局势的理解,呈现来自不同的“言说”对于这一“事实状态”的理解,并附加于其中不同的“意义”所在。“政治”是关于“意义”的议程,该议程的核心是“决策”及其衍生之脉络,但诠释与理解“决策”的认知框架来自“意义”,同一个“事实状态”,当运作以不同的“意义”之理解与诠释时,所导出的“决策”是殊异的,甚至可能导出牵系战争之“决策”来。

  对于海峡两岸当下构成同一客观之“事实状态”,不同的“言说”对于这一“事实状态”的理解,附加了不同的“意义”,这些“意义”来自于不同主体的“合法性叙事”,并导出不同的互动主体之“决策”。而这些“决策”与“和平”的相关关系不同,有些决策是“和平建设性”的,而有些决策却是“和平解构性”的,唯有在相关前者的“言说”中,具备支撑长久和平的“支点”意义。

  当下国、共、民三方各有不同的“言说”以理解与诠释“现状”:国民党之“言说”在于“一中两区”:即“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共产党之“言说”在于“一个中国原则”:即“一中三段论”、“两岸同属一中”。民进党之“言说”在于“互不隶属”:即“中华民国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从“和平相关性”来看,前两者是“和平建设性”的,而后者是“和平解构性”的。对于“现状”之“言说”的“和平相关性”,在于此一“言说”是否能恰当处理两岸之间的“分”与“合”⑥:两岸当下并未统一,因而可以视作“分”,但两岸需有一联结点以支撑“合”。因为两岸当下也并未分裂,在“分”中维持一个“合”之点,是“和平相关性”之所系,共产党之“一个中国原则”无需多言,国民党之“一中两区”亦是以“中华民国宪法”之“一中法理”维持两岸之“合”所在。反之,民进党之“互不隶属说”,将两岸之“分”推衍到了“政治层面”,这是其“和平解构性”之所在。

  既然国民党之“一中两区”较之民进党之“互不隶属说”,更助益于“和平建设性”,为何国民党之“言说”在台湾内部仍呈弱势呢?因为任一种两岸现状诠释之“言说”,除了要处理“分”与“合”之关系,亦要处理“虚”与“实”之关系。如果一种“言说”,尤其是政治领域之“言说”,距离权力现实太远,即“虚”过于“实”;则“言说者”本身的“主体性”,即消湮于“虚”中而不成其为“主体性”:国民党之“一中两区”亦是以“中华民国宪法”之“一中法理”作为支点,即是于“中国代表权议题”上,以“中华民国政府”诠释“中国”的概念内涵。此论述距离权力现实过于遥远,而呈现“虚化”与“泛化”,由于“中国”在国际场域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承担,因而此“言说”在台湾反而不成其为“主体性”,被岛内民意所疏远。

  可支点化的现状依赖于“言说”,一个好的两岸场域的“言说”既要处理好“分”与“合”之关系,照顾到“合”,因和平是在其中:唯有不分裂才有和平;亦要处理“虚”与“实”之关系,照顾到“实”,因主体性是在其中:唯有贴近现实才有主体性。

  在台湾岛内,好的“言说”不妨以“国家”与“国号”的关系着手,以“国家”之“一个”之维持两岸的“合”之所在,以“国号”之“并存”维持两岸的“实”之所在:即构成“一个中国,两个中华”,以英文表述则是“One China,Two Chinese”,意在一个作为“国家”的“中国”中,存在两个作为“社群”的“中国人群体”,命名为“中华”。由国号的含义,而可延伸至社会、族群、政权等。构成“国家”的“中国”只有一个,两岸并未分裂,这是“合”之所在。试图诠释这一“国家”的“国号”及内涵的“社群”有两个,贴近两岸现实,这是“实”之所在。前者导出的是两岸的和平,后者导出的是台湾的主体性。在这一“言说”下,“现状”可支点化为和平的纽带所系,支撑两岸长久的“和平发展”,并为“台湾民意”所体认。

  注释:

  ①Black, Duncan. On the Rationale of Group Decision-making.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48, 56: P23–34.

  ②杨开煌.两岸维持现状的三大支柱.海峡评论.2005(177):P12-14.

  ③姜新立.从乌克兰危机看民进党当局未来.海峡评论.2022(376):P58-62.

  ④李俊增.傅柯伦理学中自我与他者之关系.思与言:人文与社会科学期刊.2015(53-1):P109-150.

  ⑤李林杰.两岸关系定位的新思考:三重定位与两重维度.中国行政评论.2022 (28-2):P103-141.

  ⑥黄年.大屋顶中国总论5:不能消灭 只能改变对方.联合报.2022:大屋顶下专栏.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22年12月号,总第30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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