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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英津:“九二共识”之正解
http://www.CRNTT.com   2019-01-21 00:11:33


 
  那么,为何台湾方面坚持“一中各表”呢?原因不外乎有三:其一,在台湾方面看来,“一个中国”原则隐含了一个语义陷阱。在主流国际社会的观念中,“中国”通常被认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很少有国家将“中国”与台湾当局联系起来。因此,若台湾方面接受一个中国原则,则很容易被外界认为其默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政权。为了避免给外界造成如此印象,台湾方面即使在接受一中原则时,也总是强调“一中各表”。其二,相较于大陆方面,台湾方面在国际社会处于“弱势”地位,非常担心自身的“主体性”被淡化或忽视,故在表述一中原则时,总是坚持表达出“一中”的具体意涵(即强调“一中即中华民国”)。在这一意义上说,“一中各表”是台湾方面(国民党)维护“中华民国主体性”的权益之计。 

  面对台湾方面的“一中各表”,大陆方面是不能接受的,其原因有二:其一,接受“一中各表”意味着大陆变相承认了“中华民国”。与此同时,大陆方面还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存在,若在坚持自身“法统”的情况下再承认对方的合法性,就意味着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并存,这在事实上会导致“一个中国,两个对等政治实体”、“一国两府”或“两个中国”。其二,“一中各表”有被利用的空间。大陆对“一中各表”心存芥蒂,担心台湾有人会在“各自表述”的幌子下,把“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和“台湾独立”等内容塞入其中。譬如,李登辉曾利用“一中各表”将“一个中国”论述表述成“独台”论述。所以,大陆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 
 
  那么,后来“九二共识”在台湾是如何被异化或歪曲成“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呢?

  首先,通过前述历史考察可以发现,当年双方均认同的“各自口头表述”所针对的仅仅是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而非“一个中国意涵”。部分国民党人士将“一个中国原则”和“一个中国意涵”加以混同,笼统地表达为“一个中国、各自表述”,这有违当年的历史事实。正因为“一个中国、各自表述”会弱化两岸原本的一个中国原则,所以大陆方面迄今对其从未表示接受、同意或承认。

  其次,各自表述“一个中国原则”仅仅是为打破当时僵局而采取的一个权宜之计,其仅就表述方式而言,而非就表述内容而言。换言之,其为表述当时双方共识的“方法”,而非双方共识的“内容”,只不过随后被部分国民党人士渐渐地由“表述方法”演化成“表述内容”。“各自表述”从来不是“九二共识”的内容,两岸从未就“各自表述”达成共识。针对这一歪曲,1996年11月1日,时任海协会副会长唐树备说:“九二年两会经过协商,曾达成: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双方各自就这句话进行口头表述的共识。对于一个中国的内涵,两会的事务性协商中不讨论。台湾方面把这发展成‘一个中国、各自表述’,那是它的事情,与当时的共识风马牛不相及”(参见参见苏起、郑安国主编:《“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共识的史实》,台湾翰芦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版,第67-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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