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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功能
http://www.CRNTT.com   2019-02-26 00:03:26


  中评社北京2月26日电(评论员 乔新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这标志着中国乃至亚洲最大的大湾区建设即将步入快车道。规划纲要对粤港澳大湾区范围、面积、基础、挑战与机遇、总体要求、空间布局等作出战略性规划,是粤港澳大湾区未来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珠江三角洲9个城市,总面积达到5.6万平方公里,人口大约7000万人。粤港澳大湾区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大湾区,因为在粤港澳大湾区之内,不仅有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而且有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珠江三角洲内地城市;不仅有国际化大都市,而且有中小城市;不仅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地区,而且有市场经济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区。中央决定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不仅仅着眼于经济增长,也不仅仅着眼于城市规划建设,而是要在空间规划布局基础之上,探索独具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发展道路。

  笔者认为,中央决定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从战略角度出发,探索中国未来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保护体制改革的有益经验,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打下坚实基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将充分发挥三大功能:

  首先,充分发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功能,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粤港澳大湾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按照基本法要求实行一国两制。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由于各个城市制度不同,存在许多瓶颈制约因素。近些年来,中央政府果断决策,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步伐,修建了粤港港珠澳大桥,解决了影响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经济合作和人员往来所面临的基础性问题。但是,正如人们所看到的那样,粤港澳跨海大桥正式投入使用之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之间的差异更加凸显出来,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内地城市实行不同管制政策,导致港珠澳大桥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就是要在现有基础设施基础之上,探索适合粤港澳大湾区制度体系,彻底打通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之间的经络,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合作和人员往来提供更加便利的通道。

  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制度落差,曾经让一些学者望而却步,他们认为香港实行英美法系,澳门虽然属于大陆法系,但是,与内地法律制度体系存在着本质区别。制度上的差异有可能会导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内地城市合作步履维艰。部分学者认为,这种制度上差异所形成的障碍可能需要数十年才能消除,不要指望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内地城市开展深度合作。

  我们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内地制度上的差异非但不是影响合作的重要因素,反而是促进合作的重要动力。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与内地法律制度体系存在明显的落差,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开展合作过程中会形成特殊“制度动能”,资源会随着制度差异在粤港澳大湾区各个城市自由流动。资源的自由流动有可能会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制度快速融合,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之间的关系会变得越来越密切。如果充分利用制度上的差异,粤港澳大湾区各个城市形成各自特殊的比较优势,那么,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之间资源的配置将会更有效率,投资者会根据粤港澳大湾区不同城市的特点,寻找适合自己的城市,从而使粤港澳大湾区城市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中央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功能定位只是起到规划和引导的作用,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能否充分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利用资源发展经济,强化自己的竞争能力,还需要时间检验。只要在粤港澳大湾区各个城市求同存异,充分利用各城市现有资源优势,不断发掘新的比较优势,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经济发展一定会步入快车道。

  其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可以使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生产要素的组合尽快过渡到制度整合。过去珠江三角洲地区各个城市经济发展迅速,但是,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同质化竞争的现象时有发生。中央决定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就是在生产要素组合基础之上,通过规划和制度的协作,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使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改革开放初期,香港、澳门投资者到珠江三角洲内地城市投资设立工厂,发展外向型经济。历史证明,这种资源转移模式,不仅有效地解决了香港、澳门产能过剩、结构调整问题,而且为内地城市加快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内地城市借助于香港、澳门资源在很短时间内实现了城市的原始积累。如今珠江三角洲地区内地城市都面临经济结构转型问题,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也面临重新寻找经济增长动力问题。如何在经济协作基础之上,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这是摆在粤港澳大湾区各个城市决策者面前的共同课题。

  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抓住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城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动能转换的历史机遇,通过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为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搭建合作平台,提供制度上保障,让粤港澳大湾区各个城市从独立发展到协作发展,从竞争发展到协同发展,从生产要素合作到制度合作,在相互取长补短基础之上,实现经济共同发展。

  第三,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是典型的外向经济体,近几年来,由于国际经济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国际市场环境空前严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面向海外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珠江三角洲内地城市过去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走向世界的窗口,利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有的制度优势开拓海外市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就是要改变粤港澳大湾区各个城市各自为政的发展局面,促使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一道共同面向海外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通俗地说,过去粤港澳大湾区各个城市画地为牢,彼此相互竞争。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就是要打造超级航空母舰,面向国际市场,寻找新大陆。粤港澳大湾区各个城市可以通力合作,共同开辟第三方市场。这对于提高粤港澳大湾区各个城市的竞争能力,增强粤港澳大湾区各个城市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不是纸上谈兵,也不是闭门造车,而是要在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各个城市比较优势基础之上,在中央统一部署下共同绘制发展蓝图,使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充满活力。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不仅为粤港澳大湾区各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新的坐标,而且为粤港澳大湾区各个城市政策协调提供了制度平台。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筹指导,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广东省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加强沟通,稳定和落实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未来有可能会制定粤港澳大湾区系统性的法律文件,将行之有效的各项方针政策变成具有可操作性的行为规范,从而使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一体化建设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中国经济发展历史性机遇,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转型重要抓手。过去珠江三角洲地区内地城市生产要素比较优势明显,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具有明显的制度优势。现在看来,只有相互促进,取长补短,才能实现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协调发展。

  中央出台的规划纲要不是指令性文件,也不是一个短期性的方针政策,而是着眼长远,为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发展绘制宏伟蓝图。只要落实中央规划纲要的内容,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步伐,充分发挥各自的制度优势,面向国际开拓第三方市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就一定能走上经济发展的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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