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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拘捕乱港头目 维护香港法治核心价值
http://www.CRNTT.com   2020-04-21 00:15:19


  中评社香港4月21日电/网评:拘捕乱港头目 维护香港法治核心价值

  来源:大公报 作者:屠海鸣

  15名乱港头目涉嫌“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等罪名前天被警方拘捕,包括黎智英、李柱铭、杨森、何俊仁、李卓人、吴霭仪、何秀兰、梁国雄、梁耀忠、单仲偕、区诺轩等乱港头目。其后,各准以1000元至3000元保释候讯。这些人分别于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港岛区及九龙区的非法集结中,涉嫌违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第十七条,法庭将于下个月审理此案。

  这些人皆非升斗小民,或立法会议员,或传媒大亨,或知名大状,或有美英等国政要为其撑腰,在香港呼风唤雨、兴风作浪已多年,从未遇到麻烦。这次被警方拘捕,有人立即跳起来,用毫无法理依据的陈词滥调指责警方。然而,在法律面前,这些指责是苍白无力的。香港之乱,祸根正在这些人违法而没有受到及时追究。依法拘捕乱港头目正是维护香港法治核心价值的正义之举!

  政棍没有违法的特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没有违法而不受追究的特权。这些都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议员、传媒大亨、知名大状们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然而,一旦自己违法的事情被追究,他们立刻以“遏制言论自由”“政治拘捕”等毫无法理依据的理由攻击警方。这根本站不住脚。

  其一,社会名流并没有违法的特权。去年六月以来发生的“反修例”游行示威活动,逐渐演变成暴力违法活动,并不断升级;到了八月份,每一次游行都演变为暴乱,香港街头砖头乱飞、火光冲天。正是鉴于这些风险因素,警方对“民阵”等主办的游行集会发出反对通知书。一旦反对通知书生效,任何人游行集会都属“非法集结”。然而,黎智英等人不顾禁令,仍然上街游行集会,其行动轨迹已经被“天眼”拍下,证据确凿,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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