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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司法独立不应是“司法割据”
http://www.CRNTT.com   2019-11-28 00:30:32


 

  那么,这种“司法夺权”是靠什么来实现的呢?他们靠的是影响民意。当下部分香港的法律工作者,事实上正试图用这种方式,去架空人大常委会的释法权。

  我们看到,假如人大常委会有意释法,并最终作出了释法,香港法院以人大常委会释法为准时,无论现时部分香港法律工作者发表怎样的看法,由于人大常委会释法权是基本法赋予的,香港法院依照基本法办事,其实是没有人可以挑它的毛病,也即不会影响广大香港市民对司法的信心的。反对派有意见的话,矛头也只会是对准人大常委会,而不会是香港的法院。当然,香港的司法也不会有“收获”。

  同样,如果前述这些法律工作者在当下选择不发表看法,或是按照基本法发出有关“基本法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正义声音,无论最终人大常委会是否释法,香港的司法自然也是不会有“损失”,同时也不会有“收获”。

  然而,倘若人大常委会原本有意释法,而部分香港法律工作者先将事实上的地方“司法割据”,包装为司法独立,来误导香港公众对“一国两制”下地方行政区的司法独立的理解,然后公然发出“如果人大常委会释法,司法权威堪忧”的声音,便可以与香港的反对派形成“串联”,共同来给广大香港市民植入“香港司法权是可信的,人大常委会释法权是不可信的”的观念,从而控制香港的舆论导向,并用这种地方舆论来阻遏人大常委会释法,以实现其司法夺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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