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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警惕“套路贷” 莫让生活债台高筑
http://www.CRNTT.com   2021-01-13 11:32:10


  中评社北京1月13日电/据中国经济网报道, “套路贷”是新型黑恶势力犯罪的一种,具有很强的欺骗性,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进行打击和严惩。广大市民群众也应提高警惕,远离“套路贷”,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套路贷”是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值得注意的是,当“套路贷”与网络借贷平台相结合,其危害性和隐匿性进一步增强。在这类“套路贷”中,不法分子往往通过“软暴力”催收等非法手段给受害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和合法权益造成极大的侵害。通常,利用网络借贷平台实施“套路贷”常见犯罪手段包括发布虚假贷款信息、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

  例如,2019年4月,北京、广东广州市公安机关打掉赵某“套路贷”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88人,破获刑事案件数十起。经查,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赵某等人成立北京元海慧诚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对网上借贷的受害人采取打电话、发短信、发图片、“呼死你”软件滋扰等方式,实施“软暴力”催收犯罪活动。该犯罪团伙猖獗一时,甚至对借贷人所在企事业机关单位办公电话实施恶意呼入骚扰,导致企事业机关单位办公电话数日无法接通,严重影响单位正常办公秩序和当地社会治安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19年3月,江苏省泰州市公安机关打掉虞某云“套路贷”犯罪团伙,冻结涉案资金9亿余元。经查,2017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虞某云组织人员假借网络借贷平台名义,发布“低利息、无担保”等虚假信息,诱骗借款人到平台借款,借款时索取身份信息及手机通讯录和通话记录,放贷时直接扣除30%“砍头息”,要求借款人偿还全款,借款人无力偿还时,对借款人以及借款人通讯录中的亲友、同事采用侮辱性语言、PS图片等软暴力方式进行催收,逼使受害人交纳高额“逾期费”。自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该团伙对913万余人次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涉案金额数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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