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12日电/去年11月份,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以案说险: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分析》,列举了6类典型案例,其中半数案例与销售从业人员误导消费者、违规销售保险产品有关。
临近“3·15”,《证券日报》记者走访多家银行网点发现,银保渠道存在多种销售乱象,例如对于保险产品的关键信息介绍明显不足、炒作停售、代客户抄写风险提示。
对满期给付年限告知不充分
《证券日报》记者在走访过程中发现,有部分银行理财经理对于所代销保险产品的缴费期限和满期时间的描述不准确。
在某银行网点,《证券日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咨询了保险产品。理财经理告诉记者:“有一款保险产品复利计息,折算下来年化收益率大概4.2%,连交三年。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计划每年交多少。”
不过,记者查阅保险合同时才发现这是一款“交三保十”的产品,但上述理财经理仅表示自己“忘记介绍了”。
目前商业银行代销的期交产品中,交三年保六年、交三年保十年、交五年保十五年的产品均十分常见。换句话说,期限是保险产品的要素信息之一,也是投资者决定购买前应该充分了解的信息。
而《证券日报》记者走访银行网点中发现,有多家银行理财经理在介绍完产品期交方式以及年化预期收益率后,对产品的缴费期间、满期时间、退保损失等关键信息进行模糊处理。
银保监会近日通报的2018年保险消费投诉情况显示,人身险方面,销售纠纷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占人身保险公司投诉总量的42.63%。投诉主要反映夸大保险责任或收益、未明确告知保险期限和不按期交费的后果、未充分告知解约损失和满期给付年限、虚假宣传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