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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http://www.CRNTT.com   2017-11-18 15:33:53


  中评社北京11月18日电/酝酿多时的资管统一监管标准出台。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部门起草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导意见针对部分资管业务发展不规范、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进行了规范,这意味着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迈出一大步,我国资管行业首次迎来统一的监管标准。

  同时,指导意见还将设置过渡期,允许存量产品自然存续至所投资资产到期,即实行“资产到期”。过渡期为指导意见发布实施后至2019年6月30日。

  打破刚兑: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对于外界最关注的资管计划刚性兑付问题,指导意见指出,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

  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对资管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公允价值原则,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让投资者明晰风险,同时改变投资收益超额留存的做法,管理费之外的投资收益应全部给予投资者。指导意见明确,金融管理部门对刚性兑付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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