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时局了解到,罗某夫妇售卖的芹菜经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毒死蜱实测值为0.11mg/kg,不符合GB27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即超标最大限值一倍多。
毒死蜱学名叫做氯吡硫磷,是一种杀虫剂,有毒性,对人体有比较大的害处。研究发现,即使是接触少量毒死蜱也会导致多种症状,包括:流鼻涕、流口水、流泪、头痛、头晕和恶心。
按照《农业管理条例》,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发现已登记农药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的,应决定禁用或者限制使用幷予以公告。基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32号》明确,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毒死蜱在蔬菜上使用。
榆林市场监管部门的6.6万元处罚有何依据?察时局了解到,食品安全法34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相关处罚条款也明确,有上述情形,尚不构成犯罪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幷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幷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食品安全法上述规定,罗某夫妇涉案货值为20元,属货值不足一万元的范围,因此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当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专家建议统一行政执法尺度,避免“类案不同罚”
虽然6.6万元属食品安全法处罚规定的区间,但依然被国务院督查组认定属“不当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