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经评析
2017年7月号,总第235期

七警案、特赦论与香港司法改革
田飞龙(北京)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
  2017年初,香港区域法院的“七警案”判决引发社会各界热议,影响力甚至超过了同期宣判的前特首曾荫权公职失当案。根据该案判决,“七警”涉嫌触犯“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判处两年监禁并不得保释。“七警案”发生于2014年占中期间,是警队小组在占中一线执法过程中过当使用暴力的滥权事件。若无占中背景,此案之判决结果及其对香港法治的效力彰显当无可置疑,是司法独立与司法公正的典型,裁判法官也将获得香港社会的高度尊重,其外籍法官身份更不可能受到质疑。但剧情并非如此,因占中属于违法性质的社会运动,对法治及社会公共秩序造成重大冲击,而警队执法则属于维护法治与公共秩序。 

  在运动现场,双方均涉及暴力,但暴力抗法者“逍遥法外”,暴力执法者锒铛入狱,这种在特定社会运动语境中的司法裁判凸显出了法官对抗争者权利的道德支持和对警察执法权的严格限制,其后果表现为对香港社会运动激进化的不良诱导与放纵。从香港社会的舆情来看,过重的刑罚反而刺激香港人重新思考警察权在变动秩序中的法治价值与支柱作用,并进而质疑法官的外籍身份、裁判理由与公正性乃至于政治动机。 

  在七警案争议中,香港迎来了历史上最为激烈的特首选战,但有惊无险,最符合中央“四项条件”(爱国爱港、中央信任、管治有力、民意认受)的林郑月娥女士以777票高票当选。选战之后,律政司展开系列检控行动,对象包括占中三子及其他重要参与人、旺角暴乱参与人士以及梁游之外的数名本土派议员。从香港主流民意及法治态势来看,继续激烈抗争已非主导性话语,寻求和解重建成为时代共识。 

  在此氛围下,民主党主席胡志伟提出“捆绑特赦论”,建议候任特首考虑到修补社会撕裂,在就任后同时特赦占中参与人和七警,实现作为的政治“大和解”。胡志伟方案是对香港政治对立及香港司法权威的重要调整,有较大冲击力,但却建立在未充分政治沟通、未考虑香港法治巩固需要以及未能原则性维护基本法秩序的前提之下,属于无原则、无条件的“绝对和解”,不适合后占中时期香港管治秩序巩固的需要,也不能产生积极正面的制度化影响,故很快在各方反对下无疾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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