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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不应以新闻定义“秦朗丢作业”事件

2024-04-14 11:31:03
  中评社北京4月14日电/网评:不应以“新闻”二字来定义“秦朗丢作业”事件

  来源:红网  作者:玉米提江·阿力木

  4月12日晚,杭州警方通报:“秦朗寒假作业丢巴黎”事件系策划编造。涉案两人自编视频脚本,网购寒假作业,用手机自拍、制作相关视频,并散播至多个网络平台,造成恶劣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涉案人员及其所在公司作出行政处罚。(4月13日 澎湃新闻)

  此前,“秦朗丢失作业本”曾霸屏各大平台,同时诸多批评称此事件为“新黄色新闻”。

  “黄色新闻”概念起源于19世纪末普利策与赫斯特的竞争。其内容注重犯罪、丑闻、流言蜚语、离婚和性等社会问题,强调灾难和体育报导,以轰动性、刺激性和趣味性为报导风格。传统“黄色新闻”内容低质、社会价值低下,但仍未完全脱离新闻的事实属性。而“新黄色新闻”作为一个新闻传播领域的新名词,目前尚未出现权威界定。但“新黄色新闻”的主要传播形态为短视频,趣味性成为其核心价值要素,新鲜性、重要性、接近性等价值要素被不断消解,5W1H新闻六要素残缺,甚至真实性在一些情况下仍有待考察。可以说,“新”黄色新闻进一步消解了新闻的本质属性。

  如果说此事件在未被确定为编造策划前可称之为“新黄色新闻”,但当该事件被调查清晰,结论明确为策划编造,并不属于基本事实后,“新闻”二字不应以任何形式赋予在此事件上。

  在这个人人都是自媒体的“后真相时代”,新闻的价值仿佛在不断被削弱。从网红“名”师称“报新闻学,我一定会把他打晕”的言论引发争议,到“秦朗丢作业”被新闻媒体不经甄别下场报导。我们理应深入思考:到底是什么令当今的“新闻”陷入价值窘境?我们究竟应捍卫什么?避免什么?

  首当其冲的,应是捍卫新闻的事实属性,避免被流量裹挟。4月13日中国记协发表评论文章《网红反思完了,还有谁要反思?》明确指出:“做新闻,必须守住报导真实性底线”,呼吁平台与媒体认真反思,共同营造健康的公共空间。在“流量为王”的当今,若新闻媒体耐不住性子,从而追逐流量至上的“新黄色新闻”,公众的批评一定也理应落在媒体身上,我们需要知道的是:新闻媒体是捍卫新闻价值的第一责任人。

  “秦朗巴黎丢作业”事件本身不配被称为“新黄色新闻”,继续以“新闻”一词来定义此事,甚至可能给予部分媒体以“失误”开脱的空间。某些新闻媒体也应从其不是“新闻”的定性上认识到,下场报导此事对专业新闻采编机构而言不是“失误”,而是“错误”。广大新闻媒体与平台更应痛定思痛,发挥“把关人”作用,真正成为新闻价值的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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