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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适度“教育惩戒” 不违现代教育精神

  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日前表示,《教师法》要明确写清楚教师具有教育惩戒权,教师该不该拥有惩戒权再次成为热门话题。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废除体罚是世界潮流,但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剥夺教师必要的惩戒权;开展惩戒教育很有必要,这本身就是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键在于惩戒的范围、方式和尺度的把握,掌握得好,犯错学生受到适当惩戒警醒,其他同学从中得到教育,有利于校园风气,也利于保护老师。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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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明确教育惩戒权,让教师不再两难

  “为了使学生少犯错误健康成长,使教师摆脱管与不管的两难境地,使中小学校学生管理进入正常轨道,建议明确教育惩戒权。”全国人大代表、邢台学院文学院教授、民盟邢台市委副主委陈凤珍近日呼吁。   “因为老师批评了几句,孩子就跳楼了,老师没有错,却被追究责任。”陈凤珍介绍,她在日常调研中了解到,这些虽然只是个案,但对老师管教孩子的主动性伤害很大。“学生犯错误,教师不能不管,但又管不了、不敢管,使得 …【详细】

民进中央就“治理校园欺凌”提案:建议给予学校适当惩戒权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7年发布的全球校园欺凌现状的最新报告显示,全世界每年有近2.46亿儿童和青少年因体貌特征、性别与性取向、种族与文化差异这三个原因遭受欺凌。   今年两会,民进中央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有效治理校园欺凌问题的提案》。民进中央认为,我国针对校园欺凌问题出台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但政策效果不够明显。   提案认为 …【详细】

遏制校园暴力 就得让惩戒权回归学校

  民进中央向今年全国政协会议提交的《关于有效治理校园欺凌问题的提案》认为,中小学校面对欺凌事件,往往处于政府部门与家长之间的“夹心”位置,同时承受两方面压力,由于缺乏教育惩戒权,缺少法律顾问和专职心理教师,学校欺凌治理权能有限。建议赋予中小学校适当惩戒权,明确规定学校和教师对任何校园欺凌事件必须予以解决,不能搁置或推脱。   近年来,校园暴力、霸凌等发生在未成年人之间的伤害事件时有发生,甚 …【详细】

让“教育惩戒”回归教育的本义

  2019年1月中旬,邯郸市永年区一名年轻女老师因按“班规”对迟到学生采取理发推头的错误处罚方式被校方辞退,令人意外的是,后来该班六十余名家长欲联名请求学校给老师一次机会,认为平时她确实是一位尽职尽责的好老师。   近年来,因为“惩戒学生”引起的师生矛盾,乃至家校纠纷,甚至伤害老师的悲剧事件屡屡发生。这些事件造成了“老师不敢管,家长管不了”的尴尬局面,成为一个突出的教育问题,也成为社会普遍 …【详细】

厘清教育惩戒权的“公权范围”

  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次向两会提出修改《教师法》的提案,《教师法》要明确写清楚教师具有教育惩戒权。社会上,往往因为教师教育学生引起学生、家长的不理解,以至于让教师出现不愿管、不想管的现象。在周洪宇看来,目前对于教育惩戒权没有一致的看法。周洪宇认为,教育惩戒权属于公权范围。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    …【详细】

惩戒有尺度 教育有温度

  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日前表示,《教师法》要明确写清楚教师具有教育惩戒权。教师该不该拥有惩戒权再次成为热门话题。   对于惩戒权有三个方面的认识要厘清。第一,教育惩戒权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以制止和消除学生的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为目的。不符合教育目的,甚至反教育的体罚、打骂不是教育惩戒。第二,通过立法方式明确教育惩戒权,能够使教师摆脱管与不管的两难境地,名正言顺管理学生,同时,也 …【详细】

适度的教育惩戒权很有必要

  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惑而不从师,其为惑也,终不解矣,所以中国自古就有尊师重教的传统,甚至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说法。但是,近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法治的深入和国人权利意识的增强,老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呈直线下降趋势,对犯错的学生除了说服,几乎没有了别的教育手段,不仅打不得、骂不得、体罚不得,连批评的话语说重了都不行,万一学生回头离家出走,家长还不得找你说道说道?   孩子是祖国的 …【详细】

规范行使教育惩戒,需法律撑腰

  教育惩戒权属于公权范围,周洪宇代表的建议明确而大胆。在过去一段时间,由于独生子女的客观环境和对国外教育经验的曲解,我国很多学校的教育方式出现问题。“无批评教育”被抬高到不正常的高度,丝毫不提对学生的必要惩戒,一些学生越来越骄惯,心理越来越脆弱,也给老师的正常教育工作造成困扰,导致老师们如履薄冰,教育过程中畏手畏脚,由此导致新的恶性循环。   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废除体罚是世界潮流,我 …【详细】

给学校“惩戒权”须有法律保障

  近两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屡屡见诸报端。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也暴露出社会各方对青少年身心健康教育方面的漏洞。民进中央敏锐地关注到了校园欺凌现象,幷建议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校园欺凌处理办法,明晰学校和教师的反欺凌责任,给予学校适当“惩戒权”。   如今,校园欺凌事件,成为许多学校共同的“尴尬”。当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时,大多数学校既没有建立相对完善的防治体系,也没有建立针对欺凌治理的激励与处罚机制,更 …【详细】

惩戒“校闹”更需强化依法治校

  医生和教师之间、“医闹”和“校闹”之间,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像依法严惩“医闹”一样依法严惩涉师涉校违法犯罪活动,有必要性、合理性乃至迫切性。无须讳言,当前,各种闹学校、砸校园、暴力伤师等现象幷非个案,对教师、学校构成了严重安全隐患,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校闹”问题错综复杂,牵一发动全身,仅仅从某一个方面单兵突进,效果可能不理想,甚至会引发新的矛盾冲突。依法严惩“校闹”的同时,更应花大 …【详细】

校闹:教师学校何时不再“无计可施”?

  “‘学闹’‘校闹’诸多伤师事件,让教师战战兢兢,必要的惩戒不敢实施,合理的活动不敢组织。试想,如果连最基本的人格权、生命权都不能保证,教师怎会全身心地传道授业?”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张家口市第一中学语文教研组长尤立增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中说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在去年9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学校 …【详细】

“惩戒权回校”什么时候都不晚

  近两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屡屡见诸报端。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也暴露出社会各方对青少年身心健康教育方面的漏洞。民进中央敏锐地关注到了校园欺凌现象,幷建议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校园欺凌处理办法,明晰学校和教师的反欺凌责任,给予学校适当惩戒权。此外,不少政协委员也非常关注校园欺凌,幷纷纷建言献策。   时下,校园欺凌面临的最大尴尬是:欺凌形式是五花八门的,治理方式却是手段有限的;欺凌伤害事件触目惊心,惩 …【详细】

“教育惩戒权是公权”,指向的是规范行使

  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次向两会提出修改《教师法》的议案,《教师法》要明确写清楚教师具有教育惩戒权。他认为,教育惩戒权属于公权范围。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   给教师惩戒权的讨论由来已久。但在现实中,对于教育惩戒权如何具体操作实施、尺度如何把握,这些具体环节仍存在模糊和争议之处。在很多师生冲突中,教师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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