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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列禁烟 “无烟诉讼第一案”应成标杆

  备受瞩目的“中国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14日有了新进展,管理部门因为禁烟不力而成为被告,这还是第一次,呼吸了二手烟的市民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也是头一遭。“无烟诉讼第一案”警示意义非凡——公共场所禁烟不能模棱两可,要打通公共场所禁烟最后“一厘米”,控烟、禁烟不仅需要立法,更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支持,“无烟诉讼第一案”无疑是对公共场所监管责任的一种倒逼,只有每一个人都勇敢维权,相关单位禁烟才能动真格。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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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诉铁路局二手烟案14日庭前举证

  今年8月,当时是准大学生的李某在火车普列上遭遇二手烟,起诉运营铁路局,获法院立案。昨日,该案原被告双方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提交证据幷进行质证,为开庭做最后的准备。其中,北京青年报今年8月17日刊发的《吸烟区内吸烟波及车厢PM2.5浓度翻倍》的实地探访报道被作为证据提交法庭。 准大学生遭二手烟起诉运营铁路局   6月9日,今年刚刚考入大学的李某在K1301次列车(北京站至天津站)上,闻 …【详细】

“无烟诉讼第一案”的标杆意义

  备受瞩目的“中国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11月14日有了新进展。今年8月,大学生李晶(化名)因乘车遭遇二手烟状告哈尔滨市铁路局申请民事赔偿。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该案在北京市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后,日前进入“庭前证据交换”环节。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指出,该案作为“中国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对推动中国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禁烟,将具有标志性意义。   管理部门因为禁烟不力而成为被告,这还是 …【详细】

普速列车禁烟的“麻雀”意义

  因在普通列车上遭遇二手烟,现在已经是大一学生的李妍(化名)起诉了哈尔滨铁路局。此案被媒体称为“公共场所禁烟第一案”,原定于今年8月24日开庭,后因被告方提出需补充证据要求延期开庭。11月14日,原被告双方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交换了证据,幷进行了庭前质证,案件将择日开庭。原告向法庭提出:要求被告哈尔滨铁路局赔偿购票款102.5元、律师代理费支出3000元、精神损害赔偿1元等;取消齐齐哈尔哈尔滨客运 …【详细】

“无烟诉讼第一案”应成标杆

  这起“无烟诉讼第一案”具有标杆意义。公共场所禁烟制度实施了好多年了。但在车站、医院、公园、饭店等公共场所,依然有人不顾及他人感受,吞云吐雾。虽然这些地方都高高悬挂着“禁止吸烟”标志,可是烟雾缭绕已经淹没了“禁烟标识”。在一些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也会善意提醒,但如果烟民视而不见,也就不了了之了。   公平而言,对于公共场所禁烟来说,铁路部门责任的履行还算是比较到位的,只有少数烟民会明知山有虎 …【详细】

“二手烟”危害需要重视

  车厢内烟味刺鼻,让乘客饱受“二手烟”之害,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不符。毕竟,普通列车车厢是流动交通的公共场所,理应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禁烟。   吸烟会使车厢内的空气污染成倍增加,直接危害吸烟者和非吸烟者的身体健康。而吸烟所产生的烟雾是非常细微的颗粒物,对人体有极大的危害。有学术资料显示,我国每年死于“二手烟”的人数超过10万。可见,对普通列车上的“二手烟”的危害不能熟 …【详细】

普速列车乘客的生命健康权同样不可侵犯

  今年8月,当时是准大学生的李某在火车普速列车上遭遇二手烟,起诉运营铁路局获法院立案。11月14日,原被告双方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提交证据幷进行质证,为开庭做最后的准备。当日首都医科大学教授崔小波以专家证人身份到场,一篇《吸烟区内吸烟波及车厢PM2.5浓度翻倍》的实地探访报道被作为证据提交法庭。   凡乘坐过火车普速列车的人,或多或少都遭遇过二手烟,即使自己不太在意,生命健康权也已经受到了一 …【详细】

公共场所禁烟不能打折扣

  因在普通列车上遭遇二手烟,现在已是大一学生的李妍(化名)起诉了哈尔滨铁路局。此案被媒体称为“公共场所禁烟第一案”。原告向法庭提出了被告哈尔滨铁路局赔偿精神损害赔偿1元;取消齐齐哈尔哈尔滨客运段k1301次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禁止在齐齐哈尔客运段k1301次列车内吸烟等要求。14日,记者获悉,原被告双方当日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交换了证据幷进行了庭前质证,案件将择日开庭。   正如中国控 …【详细】

普列车厢不能继续“重度雾霾”下去

  普速列车没有实行全面禁烟,这意味着,只要我们乘坐普列,行程就可能有二手烟相伴。火车上的空气质量,可谓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记者在某一普列上持霾表现场实测的结果是,吸烟区有人吸烟时,吸烟区的PM2.5浓度高达914.90,车厢内的PM2.5浓度为269.03,而刚发车时该数值仅为61.12。PM2.5达到500,就是通常所说的“爆表”,高达914.90,相当于极端雾霾天时的空气值,这种情况一年 …【详细】

李妍起诉铁路局 我们却不能只盯二手烟

  因在火车上遭遇二手烟,大一学生李妍(化名)起诉了哈尔滨铁路局。此案被媒体称为“公共场所禁烟第一案”。原告向法庭提出:要求被告赔偿购票款、律师代理费支出,赔偿精神损害1元;同时取消列车内吸烟区,赔礼道歉以及承担案件诉讼费。   被媒体聚焦的“公共场所禁烟第一案”,当事人大一学生李妍索要的精神赔偿金却仅仅1元。毫无疑问,1元在这里只是一个象征意义;如果李妍打赢了官司,这1元代表的,就不只是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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