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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三天就宣布怀孕,孕期几乎没有正常工作,产假结束后就递交了辞职信。近日,一则“隐孕”应聘的新闻引发舆论关注。“隐孕”让许多公司人事经理头疼,于法于情,公司都不能随意与孕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女员工“隐孕入职”,如此“转嫁”生育成本,确实存在道德问题,但这一现象,的确也折射出我国在生育保障方面存在缺陷,只有全社会共担生育成本,企业不再谈“孕”色变,职场女性方能无需躲躲藏藏,坦荡地面对婚育问题。 …【详细】
“员工入职三天就宣布怀孕,孕期几乎没正常工作,产假结束后就递了辞职信。”近日,浙江金讯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张先生吐槽起一件令人郁闷的事。记者在和众多人事经理聊天中,发现他们对“隐孕入职”的女员工也相当头疼。 女员工“隐孕入职”背后的暗战 虽然企业辞退“隐孕”入职的女员工于法无据,但“隐孕”女员工入职时对公司隐瞒已孕事实,当入职后,就以怀孕为由要求休假,这已涉嫌合同诈骗。 …【详细】
入职三天就宣布怀孕,孕期几乎没正常工作,产假结束后就递了辞职信。——近日,浙江孙小姐“隐孕”应聘引发舆论关注。 从怀孕初期应聘到公司上班,产假结束后即匆匆辞职,意味着“隐孕”入职者几乎白拿了很长时间的工资。按照劳动法规的规定,女工孕期保胎、产检以及在怀孕七个月以上时,有权享受相应的休息等保护待遇,生育前后享受产假。因而,孙小姐入职三天宣布怀孕请求公司照顾,这期间几乎没有正常工作,倒也 …【详细】
女员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一直是职场的敏感话题,有些用人单位对此“心有千千结”,甚至产生了就业歧视,不想聘用女员工。媒体报道了一个极端案例,浙江一家公司碰到了一件郁闷的事,“员工入职三天就宣布怀孕,孕期几乎没正常工作,产假结束后就递了辞职信。”据称,很多用人单位的人事经理,对“隐孕”入职的女员工相当头疼。 这个新闻里有个细节挺有意思,面试的时候,企业问这个孙小姐是否结婚,孙小姐强调 …【详细】
女职工孙小姐求职面试时强调自己刚从广东来宁波,幷没有结婚,可是才入职3天就宣布怀孕。怀孕期间经常请假,产假一结束,她就辞职了。公司后来才知道,她是知道自己怀孕才入职的,希望能在孕产期拿到工资幷使社保不断档。 “隐孕”是许多公司人事经理共同的烦恼,于法于情,公司都不能随意与孕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隐孕”往往被认为有道德问题,而不是欺诈,因为婚姻、生育状况与劳动合同的履行没有必然关系, …【详细】
入职才3天就宣布怀孕,产假结束就提出辞职,确实是一件让人头疼的事。用人单位和员工应是相互信任、相互依存的关系,单位应该关爱自己的员工,而员工也应该尊重自己的单位,不要做出伤害单位的事。这种情况,看似是个人得利了,却大大伤害了单位,倘若因此引发职场的“寒蝉效应”,加剧一些用人单位对女性就业的歧视,则是罪莫大焉。 职场是讲究诚信的,一个人的最终发展,不仅取决于智,也取决于德。在过去,可能 …【详细】
隐瞒自己怀孕的事实,入职三天就要求“保胎休息”,等产假结束便辞职。这样的做法,确实让企业“伤心”。但在“隐孕族”幷不鲜见的今天,看待这一现象,还需要多一点辩证思维。 一方面,尽管隐孕族越来越多,但隐孕入职,且结束产假便辞职,也就是说纯粹让企业白白投入“产假”成本的现象,在现实中到底有多少?从常理推测应该只能是个例;另一方面,“隐孕”虽说对企业有隐瞒个人信息之嫌,但严格说仍是求职者的一 …【详细】
据《宁波晚报》报道,来自广东的孙女士在入职了宁波一家公司之后,仅仅3天后就宣布自己怀孕。在应聘之前,孙女士曾明确表示:自己没有结婚,短期也不打算结婚。公司人力资源部表示,孙女士怀孕期间,因为种种原因,经常请假。而公司照样给其发工资,缴纳社保,幷派人在其产后去探望。没想到,产假一结束,孙女士就打电话来说辞职不干了。 就事论事,这起事件是非明显。孙女士存在欺骗行为,这决定了她应该在道德层 …【详细】
“员工入职三天就宣布怀孕,孕期几乎没正常工作,产假结束后就递了辞职信。”9月6日,浙江一家公司负责人张先生吐槽起一件令人郁闷的事。记者在和宁波众多人事经理聊天中,发现他们对“隐孕”入职的女员工也相当头疼。 女职工入职之前“隐孕”,当然不是诚信行为,问题是,相关公司在招聘时,询问女职工相关婚育信息的行为本身,是否就是一种恰当合理合法的做法?答案显然是完全否定的。因为依据《劳动法》,“在 …【详细】
女员工“隐孕”,企业认为增加了自己的用工成本,而员工幷未出多少力,企业亏了本。那么,企业是否特别“优待”了当事女员工呢?显然不是,一切只是依法而行。随着近年来的普法,相关法律法规已逐渐深入人心。而且,根据司法部门此前对类似纠纷的裁决,即便女员工隐瞒了怀孕事实,企业也无权解除合同。就此看来,“隐孕”现象背后似乎存在情与法的冲突。个别女员工明明不守诚信在先,却偏偏利用了法律条款,以此来“要挟”企业 …【详细】
国家对女职工特别生理期的保护作了规定,体现了保护女职工权益、保障公民生育权的制度关怀,但既要保护女性员工的权益诉求,也要考虑到企业成本、社会成本的承受能力。怀孕的确是员工的权利,然而,市场公平原则在于保护合同双方利益均不受侵犯。 国家法律虽对女职工进行特别保护,但保护亦有边界,女职工亦有遵纪守法的义务。就此事而言,“隐孕”入职须厘定规则。公司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 …【详细】
这是女职工精心设的套,把老板给耍了。吃了哑巴亏的老板找媒体诉苦,“隐孕”入职现象遂即引发热议。很多网友选择站在公司一边,指责女职工不诚信,“幸福她一个,害苦一帮人”,其他女性就业时更难了。还有人附和经济学家张五常的论调,认为新劳动法存在问题,导致员工权益被过度保障,公司权益受到伤害。 就事论事,该女职工的做法的确不厚道,钻了法律漏洞,但如果以此否定法律对女职工的特别保护也是走极端。个 …【详细】
事情过去好几天了,宁波一互联网公司的老板张先生,总觉得自己吃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哑巴亏。一名女员工刚入职3天,就告诉老板怀孕了,在整个怀孕期间,上班也是断断续续的。张先生说,最让他无语的是,这名女员工在休完产假后,就提出了辞职。此事引发网友讨论。据一位人事经理说,从二孩政策放开以后,“隐孕”情况开始增多。 女员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一直是职场的敏感话题,有些用人单位对此“心有千千结”, …【详细】
入职才3天就宣布怀孕,产假结束就提出辞职,确实是一件让人头疼的事。用人单位和员工应是相互信任、相互依存的关系,单位应该关爱自己的员工,而员工也应该尊重自己的单位,不要做出伤害单位的事。这种情况,看似是个人得了利,却大大伤害了单位,倘若因此引发职场的“寒蝉效应”,加剧一些用人单位对女性就业的歧视,则是“罪莫大焉”。 还应该看到,职场是讲究诚信的,一个人的最终发展,不仅取决于智,也取决于 …【详细】
“隐孕入职”本身幷不违法,我们不必对其进行过多的指责和批判。但从道德和诚信的角度讲,“隐孕入职”明显又存在问题:一者,这种行为背离了诚实原则,其采用隐瞒的办法入职,甚至存在一定的欺骗性质,是与个人道德以及社会公德等基本行为规范背道而驰的。二者,从长远来看,“隐孕入职”最终会伤害女性求职者利益,进一步加重女性就业歧视。 但从道德上指责“隐孕入职”者的同时,我们明显还有必要反思,到底是什 …【详细】
企业招工,目的是要为企业的生存发展和获取经济效益招徕优秀人才与称职员工。但本案中的当事人孙小姐显然把应聘入职作为希望在孕产期拿到工资幷使社保不断档的跳板和手段,而在享受产假和达成目的后,却向企业递交了辞呈。纵观企业的所作所为,他们幷无歧视女性的任何举动,从其入职三天就提出“保胎休息”,到怀孕期间的“经常请假”,再到其分娩之后的及时“产后探望”,应该说企业对待孙小姐幷不算薄。可公司照发工资、照缴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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