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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口水仗” 法律插手家务事?

  中评社北京8月14日电/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并于翌日生效。“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等规定引起广泛的热议和争论,仿佛发生了一场伦理地震。不少网友担心,法律过度保护看得见的公平——也就是强势一方的权利,会不会导致实际意义上的不公平,导致弱者最终在付出青春后,感情与财产一无所有。这个司法解释貌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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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引发网络“口水仗”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一公布,立即引发了网络男女的口水仗。不少网友认为新婚姻法是男人的“福音”,保护了在婚姻中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损害了弱者的利益。 “鼓励彻底AA制”的新婚姻法也被网友戏谑成“乐了地产商、愁了丈母娘”。不过,也有网友认为,婚姻法新解释可能会改变年轻人的择偶观念,首选由“富二代”变成情投意合的“ …【详细】

房子到底该归谁?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引热议

  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13日开始实施。“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等规定引起广泛的热议和争论。   近年来,中国婚姻感情问题正经历显着的变迁。近五年来全国离婚人数逐年上升,年平均增幅为7%,2010年全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267.8万对。而全国法院一审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也逐年上升,2010年达到1374136件,案件中相对集中反映出婚前贷款买房、夫 …【详细】

新婚姻法:保障强势者权利 忽视强势者义务

  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在网上引发热议。一些网友认为,法律本身是公平的,能最大限度保护私人财产。   但不少网友担心,法律过度保护看得见的公平——也就是强势一方的权利,会不会导致实际意义上的不公平,导致弱者最终在付出青春后,感情与财产一无所有。 支持:让父母们更放心   “人家辛辛苦苦装修、还贷,凭什么因为一纸婚书就得归你所有?”   “tnli”等网友表示,最新的 …【详细】

从今天起,不再为房子而结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发布,8月13日起正式实施。重点对结婚登记瑕疵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拒绝亲子鉴定后果、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的处理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法院一审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共1286437件,且逐年上升。案件相对集中地反映出婚前贷款买房、夫妻之间赠予房产等争议较大 …【详细】

婚姻法新解释充斥太多婚姻危机的因子

  最高法院12日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13日起正式实施。依据“解释”,“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法律后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最高法院网站8月12日)   从立法或司法角度看,此次发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当然是一个更有利于准确适用法律、促进合理裁决和公正解决婚姻 …【详细】

《婚姻法》的问题,还是婚姻观的问题?

  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并于翌日生效。正如以往《婚姻法》的每一次修改,司法解释的每一次出台,都要激起巨大的争议,此次更不例外,冷嘲热讽,怨声载道,不绝如缕,仿佛发生了一场伦理地震,令我们的婚姻与家庭的根基开始动摇。   事实上,真正有所争议的只是第七条: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而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夫妻 …【详细】

婚姻法新解释未重视农村现实

  从目前司法解释的内容上,我们很难看到有对农村家庭特殊背景的顾及,也未体现出司法对农村妇女权益的关注与保护,整个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多少有些“城市人的法律”倾向。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婚姻法解释(三),13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有关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定,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尤其是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解决了许多举全家之力买一套房为子女婚嫁的父 …【详细】

中国婚姻股市的潜力股靠谱么?

  最高法出台了一个对于《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释,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产权,原则上说归登记方所有。也就是说,如果阁下结婚之前您父母帮您贷款买了房子,您的配偶是没有资格拥有这份财产的。对此,某晚报就发布一个记者调查,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该解释或许可以改变择偶观,使得嫁富二代不如找一个潜力股。   房子当然是中国式结婚的要件之一,有与没有差别还是挺大的,宁可坐在宝马里面哭、也不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笑,这话 …【详细】

“清官难审”只应限于家务事

  周五,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个人按揭买房离婚时归个人。在房价高企的大背景下,这个规定引发了诸多争议,有评论说“从今天起,不再为房子而结婚”,有网友说“房产商乐了,丈母娘愁了”……   这话显然有些天真,因为无论是丈母娘还是未婚妻本人,大多数女性只是觉得生儿育女要有一个安乐窝,是为了结婚而要房,并不是为了房子而结婚。所以,即便离婚后房子不归女儿,丈母娘也不会因此取消“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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