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首页  

瘦肉精案宣判 司法强硬能否保障食品安全?

  中评社北京7月26日电/7月25日,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的河南首批两起瘦肉精案开庭审理,5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死缓至9年有期徒刑。这一判决可谓中国捍卫食品安全的重要一步,而防范“瘦肉精”案重演比该案一审更值得关注,在每一次类似的食品安全丑闻中,都可以看到监管部门的失职和渎职,都应像瘦肉精案这样追究相关监管人员的责任;司法作为社会公正最后一道防线,它的介入往往意味着伤害已经实际造成,它的单方强硬也不可能 …【详细】

查看往期舆论参考 >>

庭审揭开“瘦肉精”生产销售黑色网络

  7月25日,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的河南首批两起瘦肉精案开庭审理。随着审理的进行,一个由生产者和销售者以及使用者相互关联、交织的瘦肉精形成和存活的“黑色网络”,一点点向人们展开。   瘦肉精所需原料成本极低,“最贵的原料每吨才几千元,而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原粉售价为每公斤2000元甚至更高,每公斤至少能赚600至700元”。   一名养殖户表示,每头猪使用“瘦肉精”成本仅为一元钱左 …【详细】

直击瘦肉精案庭审:持续8小时 “雷语”屡现

  河南“瘦肉精”案25日公开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整个庭审过程,扣人心弦。 庭审屡现“雷人”语   “对不起,请法官再给我一次机会……”在被告人陈述阶段,5名被告人均鞠躬向社会、民众道歉,表达忏悔之意。从犯刘鸿林则一度失控,在现场痛哭流涕。   精通化学制造技术的主犯刘襄在庭审中陈述,希望能给他一次机会,今后将发挥自己的化学制造才能,为国家做贡献,不再做 …【详细】

专家详解主犯为何被判死缓

  25日下午,经过长达8个多小时的审理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及“瘦肉精”生产销售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涉案被告人分别处以重刑:研制、生产者刘襄更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主要销售者奚中杰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销售者肖兵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销售者陈玉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刘鸿林因有 …【详细】

一审结束了,疑问还没结束

  5名被告生产、销售瘦肉精,是非法经营罪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此类违法行为到底给社会带来多大的危害?昨天,长达8个小时的庭审中,检方及被告人辩护律师就上述焦点问题展开长时间辩论。   其中分毫之争,均关系到被告人的最终量刑裁决。   央视特约评论员杨禹在谈到此案时说,如果监管不能落实,食品安全问题就不能消除。监管部门能否履行责任,从制度上对监管者也要有足够的监管。 焦点一 “危害 …【详细】

“瘦肉精”案监管人员被重判是一种警告

  25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沁阳市人民法院分别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涉“瘦肉精”刑事案件,重判5名被告人,彰显了我国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决心和力度,警示那些利欲熏心、置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于不顾的食品生产销售者:任何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频率越来越高,影响越来越大。种种问 …【详细】

瘦肉精案帷幕暂落 食品安全任重道远

  曾让消费者一度惶然的瘦肉精案25日在河南焦作中院一审宣判,5名被告生产销售瘦肉精犯分别被判死缓至9年有期徒刑不等。这一判决可谓中国食品安全的重要一步,但远非终结。   今年3月份,中国最大的肉制品加工企业——双汇被曝使用瘦肉精猪肉,从而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追查“瘦肉精”的食品安全风暴。    证据显示,曾就职某国营药厂的被告人刘襄与奚中杰,2007年开始合作生产“瘦肉精”,全部 …【详细】

瘦肉精案宣判能否终结“民以食为添”?

  河南焦作“瘦肉精”案5名被告被起诉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体现了法律对食品安全事件的零容忍。去年九月,最高法等4部门通知要求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通知要求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与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得适用缓刑。从“瘦肉精”案的一审中,读出严厉惩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加大了违法犯罪成本的法律原旨,这不仅体 …【详细】

司法强硬不能替代日常食品安全监管

  昨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两起“瘦肉精”案件开庭审理,而早在2002年,国家监管部门曾明令严格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7种“瘦肉精”。2009年2月,广州市曾发生多起市民食用“瘦肉精”猪肉中毒事件,有23宗疑似病例报告,共70人发病,令市民一时间闻猪色变。但是“瘦肉精”被禁用后,并未消失在养殖产业中,高利润的诱惑令其一直如鬼魅随行。“瘦肉精”的复出,与“三聚氰胺”的 …【详细】

食品安全上“杀一儆百”不如制度防范

  “好的制度能让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能让好人变坏”,一个松懈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注定要面对屡禁不止的违法者。从这个意义上说,“瘦肉精”的长期存在不单单是不法分子的作奸犯科,也是不健全的监管体制纵容所致。   因为“瘦肉精”,民众对猪肉的关注焦点暂时从价格回归安全。新华社25日报道,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当天分别公开审理两起涉“瘦肉精”刑事案件,8名被告人因犯有以危险方法 …【详细】

复制瘦肉精案 问责监管者应成常态

  “瘦肉精案”的起诉,真正实现了“一个都不放过”。在这之前的6月份,江苏南京的检察机关也启动了对 “瘦肉精”事件背后渎职犯罪问题的调查,查办了几个官员。正是这些官员的失职渎职行为,致使含有害物质的生猪被屠宰并流入市场。   是的,生产者和经销商惟利是图,大量用“瘦肉精”养殖生猪,危害公众健康和公共安全,确有大罪。可是,我们的监管部门到哪里去了呢?纳税人已经预期到,在利润的驱动和利益的诱使下 …【详细】

食品安全 问责监管者不可一暴十寒

  河南“瘦肉精案”25日下午在焦作中院一审宣判,值得一提的是,5名被告人均被判危害公共安全罪,这意味着被告人最高可能被判死刑,从一审宣判看,刘襄被判死缓,彰显了依法遏制食品安全问题高发的决心。众所周知,今年2月25日,备受瞩目的刑法修正案(八)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八)的一大突出特点即是,对危害民生的犯罪加大了刑罚力度,而食品安全方面的犯罪显然属于危害 …【详细】

 往期回顾

更多 >>
首页 | 港澳新闻 | 国际时事 | 两岸专区 | 军事聚焦 | 评论世界 | 财经视角 | 文萃大观 | 中评电讯 | 时事专题
关于我们 | 中评动态 | 招聘人才 | 联系方式 | 链接方式 | 中评律师 | 验证记者证 | 免责条款

  最佳浏览模式:1024x768分辨率   © Copyright 中国评论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