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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免死 李昌奎案再伤司法公正

  中评社北京7月9日电/李昌奎奸杀少女摔死男童案一审判死刑,二审又因“自首”改判死缓,判决书在被害人家属间和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许多人将该案与药家鑫案作对比,直接对案件裁量的公正性提出质疑。云南省高院将一个故意杀人,手段残忍,情节严重的杀人犯,因被动归案而说成自首,怎能不引起民众的不平?这样的判决恐怕不是惩治和预防犯罪,而是在纵容犯罪。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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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少杀慎杀”变成宽宥一切罪恶的佛法

  震惊全国的云南李昌奎奸杀少女摔死男童案又有新说法,云南省高院副院长赵建生表示:“我在想,家属是不是非要用杀人来治疗创伤?网络上一片喊杀声是否是一种进步的意识?”赵建生说:“你杀了他,他的家人又来杀你,冤冤相报何时了?!”目前整个社会还是有根深蒂固的“杀人偿命”、“同态复仇”意识,而我们的司法理念要求少杀、慎杀。法律不仅要惩罚一个人,也要挽救一个人。杀了他两家就要世代结仇,留着他还可以来给这家人 …【详细】

云南省高院没有任何让李昌奎免死的理由

  日前,云南省高院终审改判李昌奎死刑缓期执行,引起网络舆论质疑。7月5日,云南省高院有关负责人对记者道出真情,主要是基于目前法界提倡的对于刑事犯罪尽量“少杀”、“慎杀”的办案理念。且有律师附和,说我国的死刑制度长期承受国际社会的压力,许多法院在刑事案件审判中有一个共识就是“少杀”、“慎杀”。(7月6日新华网引《法制日报》)笔者以为,上述三大理由,都不适用于李昌奎案。   首先,莫把被动归 …【详细】

李昌奎奸杀案,网友为何总拿药家鑫案来比较?

  2009年5月16日,云南省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19岁少女王家飞与3岁的弟弟王家红被村民李昌奎残忍杀害。2010年7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判处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昌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终审判决。就因为有了“死缓”这个“免死牌”,两份一字之差的判决书,顿时间 …【详细】

从宽没有底线,法院在演哪出

  云南男子李昌奎残忍奸杀了19岁的同村少女后,又将她3岁的弟弟倒提摔死……然而,该案在一审被判死刑后,二审却被改判为死缓,理由是,“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面对舆论的强烈质疑,云南省高院表示,“对此事非常重视,已派专人对此案进行重新审查”。   “入室杀人”并且是“先奸后杀”、“残杀两命”并且残杀的对象都是妇女儿童,仅仅因为“自首”,二审便被“从宽”改判“死缓” …【详细】

死缓判决为何又引发公众质疑

  最近云南的一起“先强奸后杀两人”案引发了公众的强烈质疑。   云南省巧家县村民李昌奎强奸了19岁少女王家飞,之后用锄头将其打死,年仅3岁的王家红被李倒提摔死。之后迫于警方的天罗地网,李自首了。一审时,他被昭通市中院判处死刑。而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李在犯案后自首,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改判为死缓。近日,这起案子引发了火山爆发般的质疑。   死缓判决 …【详细】

自首成免死牌 还有多少轻判理由可以发明?

  据《中国网》《中国企业新闻网》报道:云南省昭通男子李昌奎残忍奸杀了19岁的同村少女后,又将她3岁的弟弟倒提摔死,还用一根绳子将姐弟俩的脖子勒紧……一审被判死刑,二审却改判了死缓,因为有“自首”这个“免死牌”。   “他的行为比药家鑫更残忍,药也自首都判死了,他为什么还活着?!”昭通中院和云南省高院的两份判决,顿时在家属间和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人们激烈地探讨自首是否都可以免死、舆论参与对审 …【详细】

“强奸杀人自首免死”的负面作用不可低估

  2009年5月16日,云南省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19岁少女王家飞与3岁的弟弟王家红被村民李昌奎残忍杀害。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李昌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受害者家属对此“免死”判决表示痛心,称凶手是在公安机关追击下被迫自首。(7月3日中国网)      刑罚具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惩罚性,一是教育性。刑罚存在的目的就是通过对犯罪分子的惩罚,起到教育犯罪分子及其他人的作用,以 …【详细】

李昌奎案:司法公正经不起一波三折

  被称为云南“药家鑫案”的李昌奎案,又出现新的波折:云南男子李昌奎奸杀少女摔死男童案一审判死刑,二审又因“自首”改判死缓,引起社会关注。4日,云南省高院表示,已经派专人对此案进行重新审查,不日会将结果向社会公布。(7月5日云南网)      李昌奎案再起波澜,让人多少有点“折腾”的感觉。在一反一复中,司法的严肃性无疑会遭遇尴尬,一字不同却可能性质截然相反的判决,也消解了法律威严,让司法公正在 …【详细】

李昌奎案,舆论监督与“干预”司法有本质区别

  云南男子李昌奎奸杀少女摔死男童案一审判死刑,二审又因“自首”改判死缓,引起社会关注。云南省高院4日表示,已经派专人对此案进行重新审查,不日会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因为引起社会关注,而对案件重新审查,我认为这是法院认真对待社会监督的表现。   但另一种声音也冒了出来。每当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被舆论关注,总有人指责或质疑“舆论干预司法”,担心司法为舆论所左右。我认为,舆论关注司法,本 …【详细】

无舆论压力即无司法公正更可怕

  2009年5月16日,云南省鹦哥村19岁少女王家飞与3岁的弟弟王家红被村民李昌奎残忍杀害。2010年7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在二审中,此案风云突变。今年3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可了一审判决中的事实和罪名认定,但同时认为一审“量刑失重”,将李昌奎由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详细】

重审“奸杀免死”当思重拾司法公信

  由于李昌奎案已经成为继药家鑫案之后的又一备受关注的公共事件,重新审查此案,不仅要充分体现司法和法律适用的公正与严谨,还要有利于廓清人们对司法实践的某些认知争议,比如如何认定“自首”,如何看待“死刑存废”之争,怎样把握“少杀”、“慎杀”原则、如何善对舆论对司法的监督,等等。因此,重审“奸杀案”的导向意义已经远远超出案件客观量刑本身。   人们之所以对“奸杀案”罪犯被判死缓反响强烈,既缘于对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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