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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待10.7万亿地方政府债的几个视角

http://www.CRNTT.com   2011-07-01 08:36:58  


  中评社北京7月1日讯/107174.91亿元,6月27日,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第一次有了权威的官方数据。国家审计署当日发布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7109.51亿元,占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23369.74亿元,占21.8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16695.66亿元,占15.58%。

  中国经济时报发表评论员徐冰文章称,这一债务规模低于市场预期,数据发布后市场明显松了一口气。此前,根据央行发布的《2010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市场估算地方融资平台贷款近14.4万亿元;银监会的数据则是,截至2010年11月,全国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约9.1万亿元。

  文章分析,央行与银监会因在地方融资平台概念界定上存在差异,使得各自的数据出现较大出入,从而引发了不小的争议。而从国家审计署的数据判断,如此概念界定上的差异恐怕依然存在。国家审计局此番审计的范围涵盖了融资平台债务、地方政府债券等,涉及范围显然要大于央行和银监会。值得注意的是,审计署此次共审计了6576个融资平台公司,相比于央行统计的1万余家融资平台,少了3000余家。这是否因概念定义不同导致的差异,目前难以断言。但由此或可对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究竟是个多大的规模存疑,即便从审计署的数据,可能依然难以弄清地方融资平台真实的债务规模。

  而由概念界定的角度延伸,发现审计署在审计范围上进行了严格的限定。所谓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言下之意应该是中央政府认可的债务。由此是否可以推断,还有一些是中央政府不认可但却依然是地方政府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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