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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从港澳经验看两制台湾方案

http://www.CRNTT.com   2019-07-03 00:09:55  


 
  三、借鉴:坦桑模式中的“授权与分权”思考

  关于两岸统一模式的主张,两岸的专家学者也提出过诸多构想。根据学者李家泉统计约有80余种〔14〕,如港澳模式、联邦模式、邦联模式、欧盟模式、“一中屋顶”架构、“一中三宪”架构、不均衡联邦制等。学者也从香港澳门顺利回归、坦桑联合、战后越南统一、战后德国统一、叶门的国家统一、朝鲜半岛的统一进程等实务问题上获得不少启示。在诸多方案中,坦桑联合虽为两个国家外在的联合,与“两岸问题”为不同属性的问题,但在坦桑两国联合过程中的一些经验与启示,笔者认为对解决两岸问题是极具启发意义的。也有学者根据坦桑两国联合的过程,提出了一些看法,有学者通过对坦桑两国联合过程的研究认为“要重视国家认同的建构,要体现两岸关系的‘渐进发展’的特征,要体现两岸的‘平等地位’,要对港澳模式有创新和突破”。〔15〕也有学者受坦桑联合的启发提出了两岸统一后较为详细的国家架构。〔16〕本研究仅以“授权与分权”的视角,去观察“坦桑模式”中的国家权力结构。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The United Republic of Tanzania)于1964年4月26日,由坦噶尼喀与桑吉巴两个独立主权的国家合并成立。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有两部宪法,即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宪法与桑吉巴革命政府宪法。依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宪法规定〔17〕,设有两个政府,即联合共和国政府(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Republic)与桑吉巴革命政府(The Revolutionary Government of Zanzibar)〔18〕。联合政府依照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宪法负责坦桑联合共和国及坦噶尼喀内部事务,坦噶尼喀由中央政府直接治理而不另设政府。〔19〕联合共和国政府内阁由总统、副总统、总理和各部部长组成。其中总统与副总统不能同时由坦噶尼喀人或桑吉巴人担任。〔20〕桑吉巴作为坦桑尼亚的半自治区(semi-autonomous),拥有自己的总统、政府和立法机构(桑吉巴革命委员会)。〔21〕依据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宪法,桑吉巴总统由直选产生。其任命桑吉巴人担任桑吉巴政府各部部长,桑吉巴议会绝对多数的议员由直选产生。同时,依联合宪法和桑吉巴宪法规定,桑岛总统属于坦桑联合政府内阁成员,有权任命桑政府各部部长和副部长。桑吉巴政府对其内部事务进行管理,具有很大的自主权。〔22〕桑吉巴总统在涉外事务方面享有极大的权利,可与国家元首独立讨论各领域的问题,这些是联邦制国家所不具有的特点。〔23〕而当今国际社会,国家结构形式的构成类型,主要可划分为三类,即单一制(unitary system)、邦联制(federal system)和联邦制(confederal system)。而坦桑模式既有部分联邦制的特征,又并非完全的联邦制。又有学者认为,从宪政体制上说,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联邦国家。〔24〕以“授权与分权”的视角检视,“坦桑模式”兼具“授权与分权”的特征。与一国两制港澳模式不同,桑吉巴政府享受了一定的分权性质的高度自治权,而香港澳门在“一国两制”框架下享有的是授权性质的高度自治权。同时,台湾岛内长期存在对“一国两制”的误解,认为“一国两制”仅有一种港澳模式。也需要指出,“一国两制”的模式并非只有一种,“一国两制”港澳模式与“一国两制”台湾模式也并非完全一致。“一国两制”港澳模式下,香港澳门享受中央政府授权性质的高度自治权,属于单一制的结构。而“两制”台湾方案可以适当融入一些“分权”性思考。诚如有学者所言,通过某种法律方式,让台湾享有“分权性自治权”,而不是像香港、澳门一样享有“授权性自治权”。〔25〕至于为何不能以完全的联邦制来实现两岸统一,笔者亦认为不具备可行性。〔26〕如果只是为实现国家统一而在短期内构建一个联邦制,反而容易使中央政府权威弱化,国家陷入动荡的危险性大为加大。〔27〕

  四、“一国两制”港澳经验:“社会融合发展程度”是压舱石

  “一国两制”的港澳经验对于“两制”台湾方案来说是难能可贵的资源。要建构能被两岸同胞共同接受的“一国两制”新模式,必须在现有港澳模式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进一步深挖“一国两制”的可供资源,同时吸收和借鉴其它各种模式中的积极合理因素。〔28〕无论“两制”台湾模式将以怎样的形式构建,在制度层面之下社会的融合发展更是显得至关重要,直接影响“两制”台湾方案的行稳致远。只要社会融合程度高,制度上的藩篱总会迎刃而解。回归以来的澳门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稳定,而香港总是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笔者认为,其根源正是澳门与内地的社会发展融合程度相当高。举例来讲,珠海与澳门之间的拱北口岸是全国客流量最大的口岸。〔29〕两地居民往来相当频繁,澳门居民到珠海、中山等地日用消费几乎已经成为平日生活的一部分。另外,澳门作为社团社会,诸多社会服务的功能由社团向澳门居民提供,澳门社团的服务范围已从澳门本地延伸至珠海、中山。〔30〕亦可以看出,澳门与内地的社会融合程度之高。笔者认为,“一国两制”港澳模式不仅给予“两制”台湾方案在制度构建层面上开阔了思维,也在现实层面让更多人意识到“社会融合发展程度”是两岸和平统一的压舱石。

   五、结论

  本文以“授权与分权”视角进行检视,因为国家结构形式调整的本质在于通过这种调整解决了隐含于其中的权力分配问题,权力问题的解决是国家统一模式能够为各方尤其是具有分裂倾向一方所接受、重塑国家认同的关键。〔31〕如何更好解决“台湾问题”是两岸中国人不得不共同面对的难题。我们无法预料两岸在互动中随时可能会出现的各种“变数”〔32〕,构建“两制”台湾方案更是极大地考验了两岸中国人的智慧。如前文所言,包括“坦桑尼亚模式”在内,但凡对“两制”台湾方案有所启发的事例都应该认真研究,提取其中有利元素。同时也要对“一国两制”在港澳探索的经验进行深挖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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