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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强人与他的国

http://www.CRNTT.com   2015-05-05 06:40:48  


 
  在谈到政敌时,李光耀曾说:“如果你是麻烦制造者,我的工作就是在政治上毁了你。”但新加坡的这种政治较量都在法制框架下进行。对打“政治官司”的热衷,是新加坡政治的一大特色。西亚北非则是另一种情况,这里的强人政治也强调政治控制,但却没有培育出成熟的法制和制度环境,而且带有强烈的军人色彩。军人与政治之间界限如此模糊,以至于做出区分都显得多余。套用18世纪法国政治家米拉波形容当时普鲁士的话,“每个国家都拥有军队,但这里的军队却拥有国家”。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学者理查德•布利特,将西亚北非某些国家的强人政治形容为“新马穆鲁克体制”。马穆鲁克指的是中世纪阿拉伯的军事统治制度,福山曾在《政治秩序的起源》一书中,详述了这种制度在抵御外敌乃至开疆拓土方面的明显优势,但其最大弊病就是在外部威胁消失时无法维持内部稳定。在布利特看来,马穆鲁克体制的政治基因乃至政治后果或多或少“遗传”了下来。

威权的维持与嬗变

  强人政治虽然不能与威权政治画等号,但在当代政治现实下说两者是“孪生关系”幷不为过。在西方成熟民主国家之外,强人政治总与威权体制相伴相随。但不同的强人政治孕育出了不同的威权体制。有学者把新加坡政治制度称为“竞争型威权体制”,简单地说就是既是一党执政也有反对党的选举竞争。美国政治学者史蒂文•列维茨基曾在著述中,分析“竞争型威权”为何比完全民主体制和一般威权体制更具持久性和稳定性。其核心的论述就是,这种体制的“韧性”部分原因在于强大的国家能力和灵活的调适能力。

  马克思•韦伯把政治合法性分为传统型、法理型和魅力型三类。李光耀的强人政治,某种程度上做到了这三者的完美结合。新加坡历史上也讲究对领袖的“忠诚”,也培育领袖的“魅力”,但幷没有将其凌驾在国家体制的权威之上。阿拉法特时代的巴勒斯坦则不一样。在他统治后期,巴勒斯坦虽然建立起议会、政党、执法机构等现代政治制度,但制度没有产生权威,权威还是依靠领袖魅力,导致“魅力”无法与阿拉法特媲美的阿巴斯,不能从已有的政治制度中获取足够的执政合法性。

  西亚北非目前正在出现新的政治强人。对这种现象做历史评价总比做是非判断困难,毕竟民主在一片混乱中“逆势成长”的案例幷不多。不过,即使在“优质”强人政治的新加坡,情况也在发生变化。在2011年的国会选举中,人民行动党得票率仅为60%,创下新加坡建国以来最低点。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的萨丽•安德鲁斯认为,随着经济增长的放缓和政治异见者的增多,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最可取的做法是将其形象从“唯一选择”转变为“最佳选择”。或许,这会是后强人政治时代,威权体制嬗变的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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