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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戈平:完善基本法配套制度 落实中央管制

http://www.CRNTT.com   2017-06-07 00:22:34  


饶戈平出席在河南郑州举办的庆祝香港回归二十周年法学研讨会(中评社 张爽摄)
  中评社郑州6月7日电(记者 张爽)全国人大宪法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饶戈平在中国法学会主办的庆祝香港回归二十周年法学研讨会上表示,港澳回归二十年来,中央已经确立了一系列制度机制,有效保障“一国两制”成功实现。不过逐一对照基本法,实践中仍存在不够到位不够得力现象,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尚未完善同基本法实施相配套的制度机制,应完善同基本法实施相配套制度机制,全面落实中央对港澳管制权。
  
  饶戈平认为, “一国两制”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点,港澳回归仅仅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回归后的任务更复杂、更艰巨,实践表明单靠港澳自身的力量、单靠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远不足以驾驭全局把握风险。“一国两制”不是一条在大海中自行漂泊、自行行使的小船,而应该是一条巨轮,有明确的航向强大的动力坚强的舵手,这个舵手船长就应该是中央,中央是“一国两制”的制定者、事实的主导者、进度者,责无旁贷肩负着掌控“一国两制”正确方向的使命。

  饶戈平说,如果忽略和发挥不好中央的主导作用,不作为或者无所作为,就容易陷入软弱被动局面,贻误战机,确保“一国两制”主导权发展方向关键在于坚持国家主权原则,明确香港澳门在国家的法律地位,强调国家行政体制以及中央在“一国两制”实施中的主导地位。全面落实中央对港澳的管治权。

  饶戈平认为,应完善同基本法实施相配套制度机制,全面落实中央对港澳管制权。
  
  他指出,港澳回归二十年来,中央已经确立了一系列制度机制,有效保障“一国两制”成功实现。总体情况是非常好的,不过逐一对照基本法,实践中仍存在不够到位不够得力现象,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尚未完善同基本法实施相配套的制度机制,作为港澳限制性法律,基本法的规定具有框架性原则性的特点,一些有关中央权利以及中央与港澳关系的规定,并没有明确具体实施的行为规范,它们的落实还有必要辅以必要的法律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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