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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台湾“绿色恐怖”的法西斯化倾向

http://www.CRNTT.com   2017-04-10 00:10:24  


 
  然而根据“草案”,按照蔡清祥所讲,保防人员是否会有“司法员警”身分,完全未提到。至于遴选人员方式,根据报道,目前提出的方案有两种,其一是维持原来调查局建议的模式,将保防人员隶属由调查局管辖,其二则是从各政府机关遴选保防人员再受训。如果是前者,应无太大问题,但如果是后者,由政府机关自行遴选,就不免启人疑窦。蔡政府上台至今,已经以各种名目去进行政治酬庸,安插党内人马。除了“党产会”成员个个坐拥高薪,连基层临时工性质的“约聘人员”都有七万台币以上的月薪。还有修改“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本法”让三级机关首长,由原本专门由正统公务员系统的“常务官任命制”变成了“政务常务双轨制”,执政党可以多任命25个政务官。这等于增加了25名不具专业素养,只懂得政治效忠的人士在政府部门当中。有了上述“事迹”,保防人员的选拔,是否能保持政治以及行政上的中立,不得不让人怀疑。

  再者,关于司法员警的临检、扣留权,在法律上属于“强制处分”。由于此一处分不需要法院和检察署的传票或搜索票即可进行,对人民权益伤害甚大。依照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第535号解释,对于“临检权是否违宪”中所言,司法员警人员执行临检等勤务时,应“限于已发生危害或依客观、合理判断易生危害之处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场所为之,其中处所为私人居住之空间者,并应受住宅相同之保障;对人实施之临检则须以有相当理由足认其行为已构成或即将发生危害者为限,且均应遵守比例原则,不得逾越必要程度。”⑧其解释文中的内容直接说明,临检必须遵守比例原则,而且被临检的对象必须有明显犯罪或将要实施犯罪迹象,才可以为之。

  依照目前流出的讯息,以及蔡清祥的陈述,往后对于有“泄密”、“间谍”嫌疑的人员,不再需要有“足认其行为已构成或即将发生危害”之情事。只要行政首长许可,就可以随时对任何一人进行临检、扣留。这种方式,无疑是违反了目前“大法官”对于临检权实质内涵的诠释。假如一个受政治任命的首长,为了打击与“总统”或本人政治倾向不符的军公教(军人、公务员、教师)以及民间人士,他就可以滥用这项权力,以“莫须有”的嫌疑,对其进行一连串侵犯人权的临检,使他身心受到重大打击,并损害其社会上的名声地位。这种以“保密防谍”、“国家安全”为大义的“柔性整肃”,方式虽不若过往台湾两蒋时代监禁、处刑来得严重。但是所给予的精神创伤和名誉谋杀,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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