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港澳论语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 
中评两会专访:黄友嘉谈香港的发展

http://www.CRNTT.com   2018-02-23 00:43:22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主席黄友嘉。(中评社 沈而忱摄)
 
  中评社:全国两会将于三月份召开,作为港区人大代表,您个人最关注香港哪些领域的问题?会将哪些建议带上两会?

  黄友嘉:我个人的建议具体会有三个方面。第一就是在经贸方面,我可以说是代表着香港工商界,而香港工商界一向都比较关心怎样不断完善在内地的营商环境,特别是制造业、中小企业、加工贸易等方面的政策。只有不断地有一些积极的政策出台,这些企业才能够得到健康的、长远的发展。我留意到,今年可能对《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进行一些修订,这方面是香港工商界比较关注的,希望这些修订能够反映出如何在对劳工的基本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之余,也可以让企业有自主的、更好的发展空间。当然环保也非常重要,国家过去一段时间在环保方面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相关政策我们工商界都是非常支持的,但希望在落实过程中给企业一个过渡的空间。

  第二方面,就是关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和发展对香港、对整个珠三角地区的发展都有着重大且长远的意义,所以在这方面我也会提出一些意见,主要是关于如何建设好粤港澳大湾区。我认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还需要做很多研究和分析,因为它比起内地其他的发展区域或是国际上的其他湾区,粤港澳大湾区有着比较大的特色,主要是在“一国两制”方面,香港和澳门作为特别行政区有很多特殊的情况和因素需要考虑进去,才能把这个湾区建设得更好。

  第三方面,是关于目前香港社会中出现的新情况。立法会补选期间,一些提倡“港独”、“民主自决”的声音频频出现,还明显看到外国一些组织、个人和香港提倡“港独”、“民主自决”的声音之间有着很多联系,甚至还有援助。我们要加强对这方面工作的重视,所以我也会就此提一些建议。

  中评社:去年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了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您对此如何解读?您认为香港未来应该如何承担好自身的宪制责任?

  黄友嘉:我认为“全面管治权”的提出和强调是非常正确的。香港之所以能够实现“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其根源就是在于国家在1997年完全收回主权,开始行使全面管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国际地位来自于《宪法》的31条以及62条第13款。设计好特别行政区的管理制度,香港才能够拥有这样的高度自治,这是中央授权的,既然是授权,那就是因为中央本来就有全面管治权,我认为,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就是“一国两制”的根源。目前香港遇到一些社会、政治方面的争议,因此更应该让香港社会对这个问题有清楚的认知,所以,在这个时候强调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是有必要的。

  未来香港社会还是要学习好“一国两制”,不要忘记“一国两制”最基本的原则,“一国两制”的初衷,就是要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前提下,维护香港长期的繁荣稳定。“一国两制”的前提千万不能搞不清楚,国家的主权、安全非常重要,主权是不容挑战的,安全是香港人有责任去维护的。香港在宪制方面的一些基本责任完成后,在“一国”的前提下,香港在经济、文化、民生等方面都会有很大发展,“两制”的空间将是无限大的。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