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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强语中评:二十三条立法迫切且重要

http://www.CRNTT.com   2018-01-10 00:05:07  


 
  中评社:林郑月娥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没有将23条立法列入明年的施政议程之中,并提到要为立法创造有利条件。您认为若重新开机23条立法,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陈建强:我认为23条虽然重要,也有迫切的立法需要,但毕竟已被操作为政治抗争的图腾,因而在立法,需要夯实三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第一,做好基本法和公民教育的宣传推广工作,提升市民的国家认同和国民身份认同,并且全面准确认识“一国”与“两制”的关系,和实施“一国两制”的初心, 从正面角度领导社会气氛,为23条除去负面标签。
 
  第二,英国《卫报》早前曾发表一篇题为“哪个城市最多示威?”(Which city has the most protests?)的报道,指出香港就是全球最多示威的地方。在2016年的集会游行总数多达13158次,较2015年的6029次倍增,亦平均每日有逾32次集会及超过3.5次游行。“似乎显示当中很多都是有关政治的示威”。因此,政府应集中经济民生建设,以便分散消弭泛政治化和社会撕裂,让香港从破坏性的“示威之都”,重回建设性的“经济之都”。同时,当局应果断执法,杜绝所谓“违法达义”的歪邪,若继续“无日安宁”,无论是发展或法治都将会被强拖后腿。
 
  第三,经历“占中”、“旺暴”、“港独”、宣誓风波的折腾,人心思治,但要由大乱回到大治,当中还有大量清理“战场”、摘除祸根的工作急待处理,还有《国 歌法》和“一地两检”的本地立法,政府有需要仔细谋划其施政缓急顺序,避免拉长战线,并要取得扎实成果,营造社会凝聚和共识,压缩反对派的反扑。
 
  当然,前期基础并非前提条件,创造有利条件只为求日后开展更畅顺,绝不是央求反对派同意或伫候反对派“回心转意”。况且,“有利条件”永远没有100%完美,特区政府不应看反对派面色、随反对派起舞,而应化被动为主动,按照本身的施政顺序,主动筹画和开展23条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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