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观察与思考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饶戈平答中评:香港存在国家安全法制短板

http://www.CRNTT.com   2017-07-22 00:04:34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大港澳研究中心主任、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饶戈平(中评社 束沐摄)
  中评社北京7月22日电(记者 束沐)全国港澳研究会昨天下午在北京召开“学习习近平主席视察香港系列重要讲话”专题座谈会。会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大港澳研究中心主任、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饶戈平在媒体吹风上回答中评社记者提问时表示,香港需要在国家安全上补齐法制短板,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底线。

  中评社记者提问,习主席在今年“七•一”讲话首度提出“底线论”,近年来“港独”与“台独”势力频频互动,如何以“底线论”的精神和思维处理“双独合流”问题。对此,饶戈平指出,“底线”是一项政治方针,作为全面实施“一国两制”的配套措施,需要用法律来保障这条“底线”。

  饶戈平认为,宪法和基本法是宪制性法律的保障,但对“一国两制”在香港实施涉及到国家主权、安全等重大问题,对基本法和中央权力的挑战,以及把香港变成颠覆内地的基地的行为,都需要法律予以规范和制裁的,不过他坦言,这部分现在恰恰是香港法制的短板。

  他说,每个国家都立有《国家安全法》通常在各自国内实施,中国也不例外。但考虑到“一国两制”在香港实施以及内地与香港在法律体系上的差异,根据《基本法》第23条规定,中央出于对香港的信任和包容,把国家安全立法权力授予给香港自行立法,“这对于香港来说是一项义务”。

  饶戈平指出,《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香港是法治社会,法治是核心价值,但法治应该是全面”,他表示,基本法的实施也是全面的,所以香港要在国家安全方面补上短板,“这个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对香港不利,也对香港和内地建立政治互信关系也有很大的影响”。
 


【 第1页 第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