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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工:美国航行自由计划干扰国际海洋秩序

http://www.CRNTT.com   2017-09-11 00:09:10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委员陈小工(中评社 束沐摄)
  中评社北京9月11日电(记者 束沐)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委员、空军原副司令员陈小工日前在参加由清华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主办的“第十七期清华大学国际关系论坛——世界秩序变革”研讨会上表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发展中国家与海洋大国妥协的结果,美国的“航行自由计划”对国际海洋秩序形成最大干扰。他还表示,美国对中国“过度海洋主张”的指责,是由于中美两国对海洋法公约的解释和分歧所造成的。

  战后联合国四次会议 诞生“海洋宪法”

  陈小工首先回顾了国际海洋秩序形成与巩固的历史进程。他表示,二战前国际上已经出现领海主权和公海自由的框架,但大部分海洋原则和规则来自于国际习惯,二战后经过三次联合国会议,国际海洋秩序以条约形式确立下来,进入成文法的时代。

  他介绍,二战以后的联合国第一次海洋法会议1958年召开,通过著名的“日内瓦四个公约”并先后生效。日内瓦公约确立了“无害通过权”,第一次建立了大陆架制度,他认为1958年的日内瓦公约具有历史意义,这不仅是传统海洋法原则的编纂,也具有指导作用。不过,他指出,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日内瓦公约无法反映发展中国家的要求,1960年召开了第二次海洋法会议,当时集中讨论了领海宽度的问题,但没有达成任何协议。

  陈小工说,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由1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多个非国家行为体共同参与、长期谈判后产生的,是条文最长、内容最广泛的协议之一,该公约在1994年正式生效。许多专家认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联合国最重要的成就之一,被称为“海洋宪法”,重要意义仅次于联合国宪章,开启了当代海洋的新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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