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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晓栩:公投结果是台湾民意对蔡执政的否定

http://www.CRNTT.com   2018-12-09 00:08:09  


 
  4.从“同婚”议题公投的结果看,台湾岛内社会价值与文化分歧严重

  这次公投主战场之一在同性婚姻议题上,依据公投结果,反同力量占得上风。由“下一代幸福联盟”提出的反同三案“婚姻限一男一女”、“同婚立专法”、“反对国中小实施同志性平教育”都通过公投门槛,而“婚姻平权”与“加强性平教育”这两项挺同公投案落败。 

   2016年蔡英文在竞选“总统”时,为保证胜选,开出许多支票,其中一张支票是两性平权,以一句“我是蔡英文,我支持婚姻平权”,表态支持同性婚姻。2017年5月24日,蔡英文委任的大法官做出“‘“释宪”’第748号解释”,宣告《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违宪”,并饬令有关机关应于本解释公布之日起,二年内完成相关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于以何种形式达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护,属立法形成之范围,即在2019年5月24日之前完成立法程式。“婚姻平权”法案引发岛内正反两方面的强烈对撞,“挺同”与“反同”混战一片,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不断,民进党选前承诺完全执政后提出立法案,但又因强大反对声浪而暂停。让正反双方同时心生不满,年轻一辈尤视为蔡英文当局政策跳票。

  虽然近年来“同志平权”意识高涨,但是实际上目前台湾社会传统家庭伦理及道德信仰仍是主流,反同代表的是恐惧家庭伦理及道德信仰被改变冲毁,平时声量虽不高,但遇到公投就爆发出来,并冲击选情。民进党长期坚定的支持者基督教长老教会在选举中“倒戈”,有不少长老教会的牧师反对同婚,因为不满陈其迈迟迟未表态反同,在选举中把票投给表态支持反同的国民党候选人韩国瑜。

  挺同反同的公投结束了,但分歧与混乱并没有结束,还将继续延续到2020年选举。这次公投中通过的第12案“以民法婚姻规定以外之其他形式来保障同性别二人经营永久共同生活的权益”,认为应该另立新法来保护同性婚姻。反同公投结果虽属建议性质,但投票结果会影响“立委”的选择。根据大法官“释宪”的要求,2019年即将开始修改相关法律,而“立委”们为寻求2020年选举连任,在争取选票时必然还要在这个议题上继续纠缠搏斗。

  二、“东京奥运正名”公投未获通过是民意对“台独”势力正面较量的胜利

  1、“东京奥运正名”公投是“台独”公投也是非法公投

  在10项公投案中,“东京奥运正名”公投涉及统独问题。“东京奥运正名”提案内容为“你是否同意以‘台湾’为全名参加所有国际运动赛事,包括东京奥运会”,提案的“理由书”提出,“根据《奥林匹克宪章》第30条,国家奥会的名称必须反映领土范围和传统……现行的‘中华台北’并未反映领土范围和传统,……‘台湾’则是国度名称、地理的名称”,所以应以“台湾”为名申请参加国际运动赛事,同时强调“台湾”须为“全名”,不在“台湾”前面加上“中国”或者“中华”等字眼。这一“理由书”确认“台湾”是“国度名称”,该“国”的“领土范围”仅在台湾。这实质上已经是一个要求变更“领土范围”及“国号”的“台独”公投。
台湾“公投法”在立法过程中曾明确将涉及“主权”、“疆域”的事项排除在“公投”事项之外,而按照台湾现行法律规定,这些事项的变更应依据“中华民国宪法”相关规定进行,并非“公投法”可以处理的事项。因此,该提案付诸公投,实际上是“违宪”的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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