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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英津:台湾重启“宪改”应汲取历史教训

http://www.CRNTT.com   2017-12-05 00:14:35  


 
  第一类是偏重内政议题的“修宪”。他指出,在台湾社会,几乎所有表面上看起来属于内政议题的“修宪”,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两岸关系,只是影响大小有所不同而已,故在岛内不存在纯粹属于内政议题的“修宪”。所以,这些表面上看起来属于内政议题的“修宪”,准确地说应该是“偏重内政议题的修宪”。如“政党票分配3%门槛”、“18岁投票权”、“公民社会权利入宪”等。

  第二类是“半内政+半两岸”议题的“修宪”。王英津指出,这类议题的“修宪”不仅会对台湾“宪政体制”产生深刻影响,而且会对两岸关系产生冲击和挑战。比如将“五权分立”改为“三权分立”,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不直接涉及两岸关系,但这一改动会进一步切断台湾与大陆的历史连结,使台湾当局进一步政权本土化。比如下调“修宪”门槛,若门槛降下来则“法理台独”大门洞开,届时一旦启动“法理台独”,必会对两岸关系造成严重冲击。

  第三类是隐性“台独”议题的“修宪”。他表示,鉴于显性的“法理台独”必会引发大陆的强烈反弹,民进党很可能会推动一些属于隐性“法理台独”范畴的“修宪”议题。如将“大陆事务委员会”改名,如通过扩大“增修条文”的数量来稀释和掏空“中华民国宪法”本文,如与“修宪”相配套通过或修订一些不利两岸关系发展或主权完整的法律法规等。

  第四类是显性“台独”议题的“修宪”。他认为,有六类议题可界定为显性“法理台独”:变更“领土范围”;变更“国名”、“国号”;变更“国旗”、“国徽”;作出“独立”或“分离”的决议;将大陆定位为“外国”;通过“修宪”明确界定台湾的领土主权属于台湾2300万人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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