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台湾论衡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尹宝虎答中评:香港和内地的法制可相互借鉴

http://www.CRNTT.com   2017-06-12 00:36:28  


尹宝虎接受中评社记者采访(中评社 张爽摄)
  中评社北京6月12日电(记者 张爽)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尹宝虎日前在接受中评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法制建设方面,香港跟内地有很多可以相互学习借鉴的地方。内地在法治方面非常注重两类权力的平衡,注重经济社会发展,注重政府在立法中的作用;香港可能在政府政策、司法人权上要注意保持两类权利的平衡。在政府法制方面,香港需要努力地克服贫富悬殊问题,努力发展公民社会福利。

  尹宝虎对中评社表示,香港和内地的法律制度不一样,香港是普通法,内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更多的呈现出大陆法的特点,这种差异不应该成为两地相互借鉴的障碍,反而应该成为两地相互学习的基础。

  “我们内地在立法、司法的研究以及执法活动方面都跟香港存在交流。内地与香港法学交流的目的之一就是学习借鉴香港普通法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在这方面,内地始终抱着一种开放宽和的心态,没有任何顾虑。”

  尹宝虎认为,另外,内地法制建设也有很多值得香港借鉴的,而这恰恰是香港法律法学界很忽视的地方。比如内地在法治方面非常注重两种权力的平衡,即注重维护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权政治权的平衡,注重维护个体权利和公共权利的平衡;注重经济社会发展;注重政府在立法中的作用。香港采用普通法,香港回归之后在“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框架下大力发展人权司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其人权司法、司法独立和一些法治指标均在国际和亚洲地区居于前列地位。但是香港也要注意在立法特别是司法活动中维持两类权利的平衡;在政府法制和政策方面要努力地克服贫富悬殊问题,努力发展公民社会福利,促进社会普惠。

  尹宝虎对中评社记者表示,自从香港回归以来,内地和香港法律界法学界的交流在逐步拓展。内地的法律院校与香港几所法学院之间已经有了一些制度化的交流机制,比如互派授课、研修、双向学生交流等等,对加强两地法学界相互瞭解发挥了积极作用。一些法学组织和司法机构间也建立了交流合作机制,举办研讨会、论坛和专业沟通,促进了两地法律交往和司法合作。总体上这类交流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有关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学术研究始终是内地和香港学术交流的一个重要领域。在这个方面,中国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香港基本法研究会发挥了某种统合的作用。我们现在还制度化地开展了基本法在司法适用中的法律解释的座谈会,举办内地与港澳法律研讨会;相关理事单位和研究机构也经常举办类似学术研讨活动。两地的学者、律师和司法专家在交流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尹宝虎表示,一些交流机制注重跨学科、跨领域的对话,不只有学者,还有政府官员、实务官员和专家参与研讨,对促进实务合作发挥了一定的平台和智库作用。“未来我们还会继续加大研讨交流力度。”
 


【 第1页 第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