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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佩洛西之类国际不法行为如何对付

http://www.CRNTT.com   2022-12-14 00:04:36  


佩洛西窜访中国台湾地区,严重冲击中美关系政治基础,严重侵犯中国主权。
  中评社香港12月14日电/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冯霞,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师、台湾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李大朋研究员在中评智库基金会主办的《中国评论》月刊11月号发表专文《美国应承担佩洛西窜访之国际不法行为的国家责任》,作者认为:从国家行为的定性和归责角度看,佩洛西的窜访行为属于美国的国家行为,这一行为违反了《联合国宪章》国际法基本原则,也违反了联合国2758号决议和1978年《中美建交公报》一个中国原则的国际法义务,构成美国的国际不当行为(不法行为),因此美国应承担国家责任。作为这一违法行为的受害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权依据国际法针对美国政府采取反制措施,并依据有关国内法针对代表美国窜访的佩洛西个人及其直系亲属采取制裁措施。由有关捍卫中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国际法和国内法构成的法律武器箱,为中国反制所有国家及国际组织实施的类似国际不法行为提供法律武器,中国要正确使用这一武器,使其成为应对境外反华势力通行、常用、有效的武器。文章内容如下:
 
  2022年8月2日,美国国会议长佩洛西不顾中方强烈反对和严正交涉,窜访中国台湾地区,严重冲击中美关系政治基础,严重侵犯中国主权。中方多个部门密集发声,阐明中方立场,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和强烈抗议。2022年8月2日《纽约时报》就“窜访”给出的英文翻译最能体现佩洛西此次行为的性质:“a sneaky or illicit encounter, not an aboveboard meeting”,这是一个偷偷摸摸的或非法的碰面,而不是上得了台面的会晤。

  笔者认为佩洛西的窜访行为在性质上属于美国的国家行为,违反了《联合国宪章》国际法基本原则,违反了联合国2758号决议和1978年《中美建交公报》一个中国原则的国际法义务,构成美国的国际不当行为(不法行为)而需承担国家责任。对于这一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权依据国际法针对美国政府采取反制措施,并依据有关国内法针对代表美国窜访的佩洛西个人及其直系亲属采取制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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