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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南海仲裁案与南海断续线

http://www.CRNTT.com   2018-09-06 00:10:01  


 
  对于所谓南海仲裁结果,中国外交部早已多次作出郑重声明,该裁决是无效的,没有拘束力,中国不接受、不承认。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在任何情况下不受仲裁裁决的影响,中国反对且不接受任何基于该仲裁裁决的主张和行动。最后,记者抛出了一个令美国倍感尴尬的问题:美国未来是否考虑批准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托纳声称,美国向来遵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虽然国会还未批准通过,但我们会呼吁国会批准通过的”。之后,托纳明显不愿再就南海问题多说什么。当凤凰网记者再度提及相关问题时,托纳不禁说,“天啊,又回到南海上啦?”凤凰记者询问,日本的冲之鸟只有9平方米,却声称拥有所有海洋权益,美国怎么看?托纳再度撇清,称美国基本上不对全球小岛礁的属性抱持立场。托纳大声读出了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第3款,即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该拥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凤凰记者追问,那冲之鸟就完全不能维持人类生活,其他国家可以在冲之鸟200海里专属经济区进行捕鱼和自由航行吗?托纳回答说:“我刚才已经请你参考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我们遵循它的法律定义。”对于所谓南海仲裁结果,如前文所述,外交部已作出郑重声明。

  二、受理南海仲裁案司法机构合法性存疑

  从目前收集和掌握的相关资讯看,受理菲律宾提起南海仲裁案的临时仲裁机构的合法性受到质疑。2016年7月13日即仲裁结果宣布的第二天,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就指出,这个仲裁庭不是国际法庭,与位于海牙联合国系统的国际法院毫无关系,与位于汉堡的国际海洋法法庭有一定关系,但不是海洋法法庭的一部分。2016年7月14日联合国官方微博声明,常设仲裁法院和联合国与其没有任何关系,国际法院同时发表声明指出,国际法院作为完全不同的另一机构,自始至终未曾参与所谓的南海仲裁案。此前,联合国秘书长发言人也表示对南海仲裁案法律和实体问题不持立场。由此可见,接受南海仲裁案审理的临时仲裁庭根本不是能够有资格履行国际司法义务的“国际法庭”,它的组成和运作完全不具合法性和代表性,因此作出的所谓裁决也没有权威性和公信力,是完全无效和无拘束力的一张“废纸”。这也是为何仲裁结果公开之后,只有包括日本在内的少数几个国家在兴风作浪,宣称这个裁决结果“有法律约束力”。南海仲裁案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以来,第一个依据《公约》第15部分设立的所谓临时仲裁庭。但这个仲裁庭本身的法律地位及其性质,以及运作模式都没有经过严格程序审核并加以界定和固化,其合法性存疑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目前出现这种状况是《公约》制定当初始料不及的,有被强权政治所利用的嫌疑,首创了一个非常不好的典型案例,在国际社会产生了巨大的恶劣影响。连《华尔街日报》、《法新社》等一些世界知名媒体也有后悔之意,它们被一时蒙骗在相关报道中,也曾把这个菲律宾前政府单方面请求成立的临时仲裁庭称作“联合国仲裁庭”。好在现在联合国有关机构已公开声明与这个仲裁庭撇清关系划清界限,否则世界舆论还可能会帮着少数国家扛着国际司法机构“百年老店”的大旗,攻击中国对南海海洋权益的主张。

  现在真相大白,得出三个结论:一所谓临时仲裁庭与联合国麾下的“百年老店”的国际司法机构毫不相干。二所谓临时仲裁庭自身的合法性存疑,否则不需要扯大旗作虎皮。三由于上述两个原因,目前无人可以为上述临时仲裁庭组成的合法性提供保证,因此其作出的最终裁决结果根本没有权威性和公信力,毋庸置疑最终结果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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