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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工:美国航行自由计划干扰国际海洋秩序

http://www.CRNTT.com   2017-09-11 00:09:10  


 
  他表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世界格局产生了重大影响,规定了12海里及其12海里毗连区范围内允许国家行使主权,还增加了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规定,并且在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以外还可以获得大陆架延伸部分的资源。条约还给予无海岸线的陆封国家给予一些优待。

  美国漠视公约 称存在“过度海洋主张”

  不过,陈小工指出,虽然到公约提供了规定海洋秩序最全面的法理基础,但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甚至带来问题。特别突出的问题是,公约赋予沿海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自然延伸权利同时,也导致相邻或相向沿海国家的划界重叠,另外公约中一些定义含糊不清,比如岛屿和礁岩的定义、对海洋军事测量定义模糊,也未对历史性水域做出定义。

  因此陈小工认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仍然是发展中国家与海洋大国妥协的结果,美国等海洋大国对这些规定予以漠视,美国没有正式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只是时任总统里根决定接受公约除第11条以外的内容。此外,美国宣布实施“航行自由计划”,以对抗沿海国家“过度海洋主张”,美国政府发布了文件详细罗列“过度海洋主张”的六类情况。他认为,从公约公布至今,美国的“航行自由计划”对国际海洋秩序形成最大干扰。

  陈小工指出,美国对中国“过度海洋主张”的指责,也是由于中美两国对海洋法公约的解释和分歧所造成的。他表示,这些分歧有四个方面:第一是军舰在领海的无害通过权问题,第二是军舰在专属经济区内活动权问题,第三是领海基线划定问题,第四是军事测量和海洋科学问题的界定问题。

  陈小工最后认为,国际海洋秩序从无需到有序,从约定俗成到形成法律体系,是一个历史进步的过程,但在国际社会真正建立起海洋秩序仍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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