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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沐:“两岸一家亲”是用热交往化解冷对抗

http://www.CRNTT.com   2016-12-15 00:02:48  


论坛达成“骚年斗阵走——丙申冬北京共识”(中评社图片)
 
  第一,“亲子关系”认为大陆是母亲、台湾是孩子,两岸是亲子关系,台湾是“在外流浪、终究要回到母亲怀抱的孩子”。他指出,这是从文明史观来看待的,大陆是中华文明与文化的母体,台湾与香港、澳门一样只是中国在近代以来不幸遭遇下被掠夺、被遗弃的孩子,这种史观可以追溯到闻一多《七子之歌》的文本,因而在大陆广大民众心中尤其根深蒂固。

  第二,“兄弟关系”认为两岸是兄弟,有着共同的血脉,也有着恩怨情仇,目前也面临着共同的问题。他认为,这是从内战史观来看待的,因而也存在着谁是兄、谁是弟的问题。从体量和实力而言,当然大陆是兄、台湾是弟,但从国共政治史来看,尤其是对国民党以及蓝营民众而言,他们认为有国民党创立的“中华民国政府”所管辖的台湾反而是兄,1949年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更年轻。因而冷战时期的“一中代表权”之争直至延续到今天的“一中各表”的问题,其实本质上是“兄弟之争”。还有人认为,国共两党分别探索中国现代化的道路的过程时“兄弟登山、各自努力”,甚至还有人声称“兄弟分家也无妨”。

  第三,“男女关系”认为台湾是一位“有魅力的女生”而大陆是一位“有实力的男生”,其中一种观点认为两岸关系是“追求与被追求”关系,另一种认为两岸是“名义上结婚,实际上分居,但一方仍然想复合”的关系。他表示,这是从国际政治观来看待的。此观点把台湾的“人格独立”与大陆的“互不隶属”作为前提,把大陆通过促进两岸交流促进统一的过程视为“追求”的过程,把台湾的“维持(单身)现状”、“自主决定”与“开放选项”视为应然。此观点认为大陆不应在与台湾“进入恋爱关系”前的交往时设定前提(以结婚为目的的日常交往),台湾则有权和其他国家(主要是美、日)交往。

  第四,“伙伴关系”认为两岸之间是生意伙伴,双方谈生意一起赚钱比较重要,谈政治则“伤感情”,但在谈生意的过程中,若双方意愿契合、共同利益多,可以积极探讨争端解决机制、合作机制乃至某种共同组合,若双方没有或较少交集则可以“各赚各的钱”,一方也不可以强迫另一方与第三方做生意。他介绍,这是从功能主义观出发看待两岸关系的观点。

  第五,“邻居关系”认为两岸除了地理距离较近之外,血缘、情感、历史的连结可以忽略不计或可以回避,双方的交往也可有可无,对于台湾而言,大陆是一个强大的邻居,视其所有有意交往的举动为“侵门踏户”,台湾若要自处只能“力抗”强邻,为此可以拉拢其它邻居。他认为,这是从分离主义观出发看待两岸关系的观点,此观点认为台湾有必要“新立门牌”彰显其和大陆不是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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