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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两岸融合发展的政治障碍

http://www.CRNTT.com   2019-05-19 00:02:21  


 
  3.积极支持台商融入大陆在地产业链。现阶段台商投资大陆一方面遇到重重挑战,另一方面大陆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及“中国制造2025”等战略规划,台商可藉由与大陆企业强化合作的方式,共同寻求庞大商机。在此背景下,台商与大陆企业合资意愿呈上升趋势。据台湾电电公会2018《TEEMA调查报告》,受访企业“与陆资企业合资经营”2011-2018年比例逐年上升,由5.37%提升至14.06%。⑥例如,大陆新崛起的智能手机等制造业,不仅吸引越来越多台湾零元件厂商参加供应,而且有些厂商还让陆资相关厂商分享其在陆子公司股权,使彼此合作关系紧密化。大陆方面应积极扶植与强化这种发展势头。

  4.积极帮助台商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有效带动台商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是大陆“首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的最好体现。应可由国台办牵头,联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及全国台企联等单位设立一个台商参与“一带一路”的综合平台。此平台功能可包括,其一,定期针对台商权威发布有关“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规划进程及变化、相关工程的计划与进程、相关政策措施等信息。其二,有计划地组织台商前往“一带一路”沿线的省区市、国家及地区进行商业考察,以利其动态把握商机。其三,为大陆企业与台资企业牵线搭桥,大力促成两岸企业携手共同开拓“一带一路”市场。

  (三)有序有度地推动两岸城市交流合作

  在当前两岸关系“冷对抗”的严峻局面下,推动两岸城市交流合作无疑是少数可以推进两岸经济社会双向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但是为了达成促进两岸统一进程的战略目标,同时又不被坚持“台独”立场的民进党当局所利用,两岸城市交流合作应在坚持民间性与区域性原则下有序有度地展开。

  其一,明确坚持两岸城市交流合作应有政治基础与条件。民进党当局出于民意压力与经济民生利益的考量,也乐意开展两岸城市交流合作,台湾陆委会主委陈明通甚至说这是民进党的政策。国台办明确指出两岸城市交流合作“要对两岸关系及两岸城市交流的性质有正确认知”,也就是说,体现一中原则的“九二共识”是两岸城市交流合作的政治基础与条件,这是与民进党主张的根本区别,不容浑水摸鱼。有此政治基础与条件,才可能使两岸城市交流合作有利于推动两岸和平统一的进程。

  其二,建立有序的两岸城市对接合作关系。基于民间性与区域性原则,应在中央统筹指导下,从互利互惠角度出发,由两岸相关城市自行建立对接合作关系。对台湾方面,应吸取以往相关经验教训,不宜鼓励岛内15泛蓝县市集体联合与大陆交流合作,这也不符合当前两岸关系的气氛;而大陆方面则不宜由中央部门正式出面接待前来城市交流的台湾地方县市首长,以体现交流的民间性质,同时也要尽量避免大陆地方政府一窝蜂地与台湾热门县市交流,呈现无序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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