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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戈平:中央是“一国两制”的舵手

http://www.CRNTT.com   2017-06-20 00:25:11  


“香港回归二十周年与落实中央对特区的全面管治权”专题研讨会现场。(中评社 兰忠伟摄)
 
  他说道,以香港为例,作为曾经辉煌时的殖民地国的管理地,英人治港突出表现在建立一套发达严谨的法律体系。香港过去的繁荣稳定,正是建立在法制基础上,所以法制已经成为香港社会的核心价值。这些都恰恰是应该而且可以为我借鉴为我所用的,所以要充分的尊重发挥本地法律在依法治港里面的重要作用。

  饶戈平亦提到,港澳法律本身也面临着要进一步适应“一国两制”这种现存体制,也存在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发展的问题。

  饶戈平指出,两个特区政府的行政、立法、司法机关构成依法管治港澳的主体,是国家建制的一部分。如何有效监管和发挥好这些机构和管治队伍的作用,关系到“一国两制”在港澳实施的成败。“我想中央应该以基本法作为依据,一方面指导促进特区内部理顺行政立法司法的关系,结合回归以来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逐步完善同‘一国两制’方针相适应的特区本地治理体系,这跟前面讲的法律的与时俱进是有关联的。” 
  
  “另一方面是坚持爱国爱港、爱国爱澳的政治效忠原则,坚守爱国者治港治澳的底线。通过任命、监督、指令等法律方式对他们有所管束,并且经由本地法律规范制约他们的沿线。不允许‘港独分子’和‘激进分离’势力进入港澳权利机关。”饶戈平强调,要避免仅仅因为现在的立法或者司法机构的某些内在的缺陷,或者不当表现,就轻易把他们视为‘一国两制’的异己力量把他们规避到对立面。
  
  第三,强化宪法和基本法的教育、传播;
  
  饶戈平表示,与外在环境的变化相比,人们观念的转变是更深刻更艰难的转变。香港回归不必然带来人心的回归,香港社会人心回归的欠缺从法律角度讲首先在于国家观念的缺失,对于宪法的缺失,对于基本法全面准确理解的缺失。

  “造成这种现象固然离不开历史因素,但在我看来很重要一点在于回归以后对宪法、基本法的教化和传播还不够及时、有效。在香港社会,相当一批人被先入为主的灌输了对‘一国两制’的另类诠释。”饶戈平指出,在这方面我们要从历史中学习经验,历史告诉我们处在社会变革和制度转型期,人们观念转变和适应是很难自发产生,需要政府强行的引导和灌输。所以在香港、澳门,不单应该把包括宪法和基本法在内的国民教育列为政府的职责,列为公民义务强制实施。而且要在全社会特别针对治港、治澳的队伍,不仅仅包括公务员,还包括立法会议员和法官,这都属于治港、治澳的队伍。亦要针对青少年主题持续强化有关宪法、基本法的再启蒙、再教育,才能有助于这个核心的法制观念在港澳落地生根,营造出一个以宪法和基本法为基础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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