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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港府将从四方面加强回应修例忧虑
http://www.CRNTT.com   2019-06-11 00:11:06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会见传媒
  中评社香港6月11日电(记者 张心怡)香港反对派“民阵”9日发起反对修订《逃犯条例》游行,游行结束后,有示威者于10日凌晨冲击立法会,并与警方爆发激烈冲突。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会见传媒时对示威者的暴力行径表示强烈遗憾,表明将全面追究。她亦提到,修订《逃犯条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的目的是完善香港的法制,彰显公义,确保香港不会成为一个犯罪者逃避刑责的地方,特区政府会从四方面工作加强回应社会各界对修例的忧虑。

  林郑月娥谈到,游行人数众多,但大致和平有序,充分证明香港是一个很文明的社会。香港市民享有在《基本法》之下受到保障的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再次印证回归将近22年,受《基本法》保障的各方面人权和自由仍然非常坚实。
   
  林郑月娥亦为在游行、集会正式结束后发生的一些冲突表示强烈遗憾,并表示一定会全面追究。她重申,香港是一个自由、开放、多元的地方,市民往往对于很多事情都有不同看法、不同意见,甚至是两极化,政府会尊重大众不同的意见。特区政府的任务、责任是希望能够收窄这些分歧,兼顾到社会上不同的意见,取得一个平衡,最好找到一个广泛共识,让政府的施政能够继续进行。
   
  “深信大部分参与游行的市民都热爱香港,希望他们和他们的下一代生活在一个富公义、有法治、享文明、安全、仁爱和有良好管治的社会。”林郑月娥说,修订《逃犯条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的目的亦正是完善香港的法制,彰显公义,确保香港不会成为一个犯罪者逃避刑责的地方。香港只是与二十个地区签订了逃犯移交协议,只要有一些罪行发生在其他地方,而犯罪者逃离该地来到香港,完全没有可行的法律基础来处理。香港与邻近,包括内地、澳门和台湾,不单没有任何法律基础可以进行逃犯移交,亦不能够在刑事方面进行一些互助。这是制度上的一大缺陷,特区政府不可以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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