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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行贿人“黑名单”成为一把反腐利剑
http://www.CRNTT.com   2021-09-14 20:27:36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作出部署。《意见》要求,坚决查处行贿行为,组织开展对行贿人作出市场准入、资质资格限制等问题进行研究,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

  受贿与行贿是腐败的一体两面,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只有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才能更有效地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压缩腐败生存空间。不过,在具体的反腐实践中,也客观存在着某种“不平衡”——总的来说,对行贿者的查处力度似乎远不及受贿者。在这种情况下,不少行贿者没有被及时“挖”出来,没有因受到足够严厉的惩处而改弦更张,反腐工作的成效也因此而打了“折扣”。加大对行贿者的查处力度,此其时也。

  加大对行贿者的查处力度,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可堪大用”。这些年来,为从行贿端防腐反腐,各地已陆续在这方面做过不少有益的探索。但是,总体而言,“各自为政”的各种行贿人“黑名单”不仅覆盖面严重不足,相应的惩戒措施也缺少必要的力度与系统性,让一些行贿者拥有了金蝉脱壳的机会与闪展腾挪的空间。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亟待从如下两个方面实现突破。

  一方面,全国一盘棋,实现行贿人“黑名单”的全覆盖。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打破地区、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建立起全国统一、互联互通、及时更新的行贿人“黑名单”。在审慎确立幷明确公布“上榜”标准的前提下,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努力做到“应列尽列”,不容任何一个“达标”行贿者心存侥幸,游离于“黑名单”之外。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无死角地打击惩治行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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