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首批三件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为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证券交易和会员管理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交所起草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以下简称《会员管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幷于9月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上市规则》规定北交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的监管要求,《交易规则》规定北交所的证券交易制度,《会员管理规则》规定北交所会员资格等管理要求。
那么,北交所上市公司与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有何异同?北交所上市公司相对于精选层挂牌公司在持续监管方面有哪些调整?北交所上市公司退市后怎么办?北交所《交易规则》与原精选层交易制度安排是否有较大差异……
对于资本市场各方“最关切”的四大问题,权威解答来了!
关切一之解答:既有共性又有特色上市公司监管制度做出差异化制度安排
北交所上市公司监管制度在遵循上市公司监管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总结吸收了精选层运行以来的监管实践。
共性方面:《上市规则》遵循上市公司监管一般规律,落实上市公司监管的法定职责,充分吸收上市公司监管的成熟经验,接轨现行上市公司主要监管安排,保持与沪深交易所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标准方面的总体一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