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新与满分作者有利益交换’是诬陷”,读到这个“说明”,还以为出自浙江高考语文作文阅卷工作的主管机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呢,没想到却是浙江省写作学会!
浙江省写作学会与陈建新是什么关系?它为什么要这样急迫为陈建新在高考语文作文阅卷中受到的质疑作反驳——发表声明?
不错,如浙江省写作学会在这则《关于这次高考作文“满分风暴”的几点说明》所言,这“本来是一场关于高考作文写法的大讨论”。写作学会参与这个“作文大讨论”,是名正言顺的。
但是,现在网友们就这个“大讨论”,引伸出了其他话题。如浙江写作学会声明中透露的,“有人公开发文指控陈建新老师与该满分作者之间存在利益交换,甚至言明为‘师生关系’”。还有如网上有人发问,陈建新为什么可以长达21年担任“大组长”这个重要岗位、关键岗位、敏感岗位?
这些话题,本来就是公民舆论监督的一种表达。是不是属实,幷不是随便哪个人或者哪个组织的“说明”,可以定论的。
陈建新在高考语文作文中是否遵守高考纪律,以及相应的法规;陈建新凭什么长达21年稳坐“阅卷大组组长”职务;陈建新在21年间,有没有依靠“阅卷大组组长”的影响力,从事与高考语文作文有关的违规活动等网上关切,如果要回应,也应当是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或者浙江省教育行政机关的活。
高考及其阅卷这样公众十分关注之事,是必须归口管理和监督的。这个原则和道理,作为研究写作的社团组织——浙江省写作学会,不知懂否? |